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人,他们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技术创新等科技事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他们就是可敬的科技工作者们。

今天(5月30日)是第四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自5月28日起,我市陆续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走访慰问活动,并对科技工作者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市政协副主席陈舢慰问我市科技工作者

同时,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我市将在全市开展彭州市首届“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

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中共彭州市委宣传部彭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彭州市首届“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的通知。评选要求如下:

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行各业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推广、疫情防控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评选彭州市“最美科技工作者”10名

评选条件

0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恪守科学道德、学风严谨、勇于创新、廉洁守法;贡献突出、事迹感人,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0 2

长期奋战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推广、疫情防控等工作一线;

0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彭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岗;

0 4

优先推荐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获得相关发明专利者,承担过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工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成都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工作者。特别优秀的,学历及在彭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评选程序

(一)推荐报送

用人单位向所在产业功能区、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报送推荐材料(原则上产业功能区内企业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报送,产业功能区外企业向市经科信局报送,非企业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报送)。产业功能区、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对推荐材料收集整理后,通过实地查看、翻阅原件等方式,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准确把握推荐候选人的真实情况,强化推荐候选人的政治把关,深入挖掘和提炼人物事迹材料,给予推荐意见后统一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

(二)评审

评选办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审,提出彭州市首届“最美科技工作者”建议人选名单。

(三)审定

评选办将建议人选名单征求有关部门遵纪守法情况意见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示

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象在相关媒体进行7天的公示。

(五)表彰

公示无异议的,适时举办彭州市首届“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对“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通过电视台、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广泛宣传。

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2020年彭州市首届“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020年彭州市首届“最美科技工作者”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评选办(彭州市政府第三办公区3楼344室,同时通过拷贝方式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不通过互联网交换)。推荐材料涉密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杨 烨

联系电话:028- 83871363 13882097110

材料清单(供参考)

1、推荐人选正面免冠2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体现先进事迹的照片3-5张(jpg格式,不小于2MB);

2、近3年的社保缴纳情况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4、主要成果(包括代表性论文或著作、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或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6、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均需由推荐单位注明“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编辑:郑 璐

审核:杨 华

出品:彭州市融媒体中心

彭州市融媒体中心举报电话:028一686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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