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人,他们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技术创新等科技事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他们就是可敬的科技工作者们。
今天(5月30日)是第四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自5月28日起,我市陆续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走访慰问活动,并对科技工作者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市政协副主席陈舢慰问我市科技工作者
同时,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我市将在全市开展彭州市首届“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
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中共彭州市委宣传部、彭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彭州市首届“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的通知。评选要求如下:
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行各业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推广、疫情防控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评选彭州市“最美科技工作者”10名。
评选条件
0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恪守科学道德、学风严谨、勇于创新、廉洁守法;贡献突出、事迹感人,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0 2
长期奋战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推广、疫情防控等工作一线;
0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彭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岗;
0 4
优先推荐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获得相关发明专利者,承担过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工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成都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工作者。特别优秀的,学历及在彭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评选程序
(一)推荐报送
用人单位向所在产业功能区、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报送推荐材料(原则上产业功能区内企业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报送,产业功能区外企业向市经科信局报送,非企业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报送)。产业功能区、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对推荐材料收集整理后,通过实地查看、翻阅原件等方式,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准确把握推荐候选人的真实情况,强化推荐候选人的政治把关,深入挖掘和提炼人物事迹材料,给予推荐意见后统一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
(二)评审
评选办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审,提出彭州市首届“最美科技工作者”建议人选名单。
(三)审定
评选办将建议人选名单征求有关部门遵纪守法情况意见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示
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象在相关媒体进行7天的公示。
(五)表彰
公示无异议的,适时举办彭州市首届“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对“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通过电视台、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广泛宣传。
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2020年彭州市首届“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020年彭州市首届“最美科技工作者”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评选办(彭州市政府第三办公区3楼344室,同时通过拷贝方式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不通过互联网交换)。推荐材料涉密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杨 烨
联系电话:028- 83871363 13882097110
材料清单(供参考)
1、推荐人选正面免冠2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体现先进事迹的照片3-5张(jpg格式,不小于2MB);
2、近3年的社保缴纳情况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4、主要成果(包括代表性论文或著作、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或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6、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均需由推荐单位注明“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编辑:郑 璐
审核:杨 华
出品:彭州市融媒体中心
彭州市融媒体中心举报电话:028一686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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