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群人
他们凭借着浮夸的演技
开着各种豪华轿车在高速路上神出鬼没
上演自编自导自演的戏码扬言恐吓被害人
做到能讹一点是一点
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和高速交通秩序…
泉港法院围绕“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工作重点,全力部署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5月27日上午,泉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泉港检察院指控的以陈某强为首要分子,钟某春、钟某辉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盗用身份证件罪一案。
【案情速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3月份至10月份期间,被告人陈某强、钟某春、钟某辉经合谋,在甬莞、沈海高速等路段,通过伪造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被害人私了的方式,强行索取或骗取被害人钱财。作案时,由被告人钟某春驾驶悬挂虚假号牌并事先换上已破损、移位的左后视镜的奔驰小轿车尾随同向目标车辆,在靠近时由被告人钟某辉向目标车辆投掷小石块制造刮擦声响,尔后示意目标车辆停车,再以后视镜被撞坏为由要求被害人赔偿,当被害人误以为发生交通事故愿意赔偿时,被告人就以高速路上报警处理繁琐、费时等为由要求被害人私了,从而骗取钱财;当被害人质疑并要求报警处理时,被告人就通过大声责骂、贴身跟随、聚众造势、不让被害人离开等方式,强行索取钱财。在作案期间,上述被告人为逃避侦查,还多次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住宿。
在实施上述犯罪过程中,形成了以被告人陈某强为首要分子,钟某春、钟某辉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期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上述方式敲诈勒索他人得款21300元,骗取他人得款101488元。
【保障措施】
泉港法院立足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工作大局,依托云审判信息平台,通过审判法庭与泉州市看守所远程连线、音视频交互传输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确保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两不误”。
【庭审现场】
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2名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确保所有被告人均有辩护人为其辩护,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在合议庭的有序引导下,围绕指控事实展开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充分发表意见。
最后,3名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泉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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