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山东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省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特别是侵害农村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有关情况,同时公布五起案例。这五起案例涵盖了农村儿童独处时被杀害、遭受性侵、猥亵,以及未成年人在校外受到侵害等情况。
在一例校内猥亵案件中,教师利用教学便利对未成年学生实施猥亵的恶性事件,不仅对受侵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家庭造成极大伤害,而且抹黑了教师队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对其从重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自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5月,被告人王某在担任某小学班主任期间,多次在教室、活动室、办公室采用搂抱、抚摸、掐捏胸部等方式当众对多名未成年女生多次进行猥亵。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教师身份多次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多名儿童,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并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作为一名教师,系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多次猥亵多名不满12周岁的儿童,依法应从严惩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禁止被告人王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教学相关职业。
人民法院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依法从严打击。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罪犯再犯可能性高的特点,对负有特殊职责实施性侵行为的犯罪人开具从业禁止令,是隔离危险人员,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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