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李智
6月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便包括四川广元两位居民在上坟时不慎引发山火,导致40亩林地过火,烧毁林木408株这一案例。
广元检察机关认为,两人的失火行为破坏了当地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随后,法院判决,两人应在6个月内补种树木,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2019年1月,两名被告在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社区3组五治厂旁边的山上上坟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火灾过火林地面积47.2亩,烧毁林木408株,当地组织人员参与火灾扑救,共产生费用13520元。
广元检察机关审定认为,失火行为破坏了当地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两名被告应连带支付火灾扑救费用13520元,并在六个月内,对烧毁林地恢复原状,按照要求补种树木,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并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近年来,尤其是在城郊或农村,因放鞭炮、烧纸等传统祭祀习俗引发的火灾和环境污染问题时有发生,给国家、社会、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的审理,不仅挽回了国家和社会的损失,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更向当事人、社会公众宣扬和传递了文明祭祀、环保祭祀的理念,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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