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北京青年报记者6月1日从最高检获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参事包广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包广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包广林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接待办公室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参事、第三届中蒙博览会综合协调部(秘书处)执行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2月,包广林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包广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多占办公用房;收受礼品、礼金,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企业经营、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