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是一个很热门的话题,对于年轻人来说,宁愿自己创业赚得少,但凡还能坚持下去的情况,都不愿去给别人打工,一方面是创业比较有前景,说出去也比较体面,而打工说出去不好听就算了,拿着死工资前景也是堪忧。
但是创业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前期不仅要选择好方向,还要实地去打听下,在租门店时也要时刻注意,比如签订的合同不能短期的,不然等到生意做起来了,说不定房东就得眼红,进而把门店给收回去自己做,老板可得亏得吐血。
今天要说的也是关于房东眼红要自己做的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签订2年短期合同
该店铺位于番禺的一个新小区,在4年前老板看中该小区的消费前景,她就在小区内考察了一番,决定和一家门店的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由于房东只肯签短租的,还承诺只要她不自己退租,门店就会一直租给她,就这样她和房东签订了2年的合同。
每月房租是6500元,门店主要营业方面是便利店,为此她加盟了一家品牌公司,前期的投入和加盟费,总计是用掉了50万左右,店面是有2人来看管,前面2年都处于亏本状态,合同到期后又和房东续签了2年时间。
房东眼红要自己做
在第3年的时候,小区的入住率逐渐提升,店铺营业额也增加了不少,但扣除房租和2人的工资后,基本是处于不亏不盈利的状态,第4年才开始好转,每天营业额能达到5000元左右,便利店的利润是在20%多些,算下来还是能赚钱的。
然而在这次合同到期时,房东见她的生意做得挺好的,就眼红想要自己开了,她去找房东续签合同时,对方是说什么都要收房,就算把房租给提高都不行,还说自己原本就是想开便利店,只是没有时间来看店,现在有时间就要自己做。
在老板看来,无非就是眼红她的生意,才随便找个借口赶人的,不过门店也是房东的,既然他不肯出租出去,老板也是毫无办法,只能在别处找新门店了,算下来这次开店是血亏,前面2年亏本和第4年利润抵消,前期投入的50万全亏了。
小结
现今创业开店投入都是比较大的,在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时,最好是选择长租合同,特别是一些前期需要引流的地段,如果当地实在是没有人流量的话,别管房东说得再漂亮,也别花冤枉钱去租房,最终只能相当于拿钱送房东。
比如某某地铁口正在修建,周边的门店就出租不出去,为了能招揽到足够的商铺,有些房东就会给出承诺,在地铁修建完成后,再把房子续租给老板,实际上不管有没有写进合同,这些承诺都是不可信的,此类情况已经不止第一次发生了。
我在网上都看过好几次,基本上套路都是大同小异,没人流时说得很漂亮,老板有优先续租权,等到真的修建完地铁后,要么把房租给提高很多,老板接受不了搬走,要么是转头反悔不认账,想要续租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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