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们根据系统对该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定位,却怎么也找不到。最终工作人员通过使用‘寻车铃’,才顺着‘呼救’声,在某娱乐场所的员工宿舍仓库找到被私藏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日前,途乐(海南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儋州负责人李飞龙说,随后工作人员便报了警。

由于连日来该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并未有人骑行,公司的工作人员便根据系统定位前来寻找,却不想找遍了周边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找到该车。“根据经验,我们怀疑该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已被人私藏。”李飞龙说,无可奈何,工作人员只能拿着“寻车铃”向该车的智能系统发出寻找信号,进而寻车。

“我在这里!”······很快,由于收到“寻车铃”发出的寻车信号,被反锁在某娱乐场所宿舍楼仓库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也作出了回复,进行“呼救”。

“顺着‘呼救’声,我们找到了被反锁在仓库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李飞龙说,随后他们便报了警,赶来的民警将涉事的羊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

“一直以来,我们非常重视保护落地辖区企业的合法利益,全力确保落地企业健康发展。在接到警情后,我们也立刻派出民警前往现场,对涉事的羊某进行传唤。”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民警陈警官说,经询问,羊某称,5月11日,他在其上班的某娱乐场所附近发现一男子把共享电动自行车停下便离开,但停下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车灯仍旧亮着,他便上前尝试是否能够骑行,却不想该车仍旧能够骑行,于是他便骑着车回到了宿舍,并停靠在路边。

“在随后的12日、13日也不知何原因该共享电动自行车仍旧能够骑行。期间,羊某虽然有骑行,但一直都把该车停靠在路边,后担心车被他人骑走,羊某便把车辆骑进了宿舍楼的仓库。”陈警官说,警方也通过调取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证实了羊某所言。从询问的结果来看,经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认定,由于该车辆为共享资源,羊某的行为并不能被认定为盗窃,但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派出所已对羊某进行批评教育,建议企业通过司法途径处置该起事件。

儋州市新闻中心 记者王家隆

编辑:黎明姬 审核:万善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