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地摊经济”成为了热点话题,

广大网友一致呼吁:

对于流动摊贩要放开与管控并行,

释放“地摊经济”活力,

让城市更有烟火气。

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一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以网格为单位,按片区设置摊贩、夜市经营点,有序引导农户、商贩在指定地点规范经营,并加强相关地点的秩序规范和环卫保洁等工作。既逐步解决随意设置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市容突出问题,改善了城市环境,同时也方便市民就近消费。

按照“以人为本、合理规划、疏堵结合、净化环境、方便市民”的原则,根据城区实际情况,在曹县城区内设置了7处流动商贩集中经营点,分别为六完小门前特色小吃一条街、南湖公园东岸地摊一条街、人民之家南邻瓜果蔬菜一条街、庐山路(清江路至赣江路)便民一条街、汉江路夜市一条街、南朱楼便民市场、灯塔南邻夜市一条街

当前这7处划定区内共容纳大约850余处摊位,根据划定区面积,还可容纳大约1300余处摊位。还将根据实际需求及季节、节日或城市规划建设临时增加、变动划定区数量及位置。此举变“堵”为“疏”,疏解了街头矛盾,改善了市容环境。

7处划定区域位置分布图如下↓↓↓

1、天润城学校以南、青菏路南段以东、五台山路以西、漓江路以北;

2、庐山路(清江路至赣江路

3、府前街以东,人民之家南邻、南湖以西;

4、富春江路以南,青菏路以西,南湖以东

5、青菏路西,昆仑山路以东,汉江路段两侧

7、六完小门前特色小吃一条街

划定区域活动内容

一、划定区域、经营范围及经营时间

区域地点

经营时间 天润城学校南邻
全天
庐山路段(清江路至赣江路)
全天
人民之家南邻 全天
南湖东岸 夜间
汉江路夜市 夜间
灯塔南邻 夜间
六完小小吃街 限时

二、经营要求

1.划定区域内的所有摊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摆摊经营,并根据区域走向将摊点摆放整齐,严禁在划定区域外及规定时间段外随意经营。

2.划定区域内的所有摊点一律不得使用大功率音响,严禁噪音扰民;啤酒摊点经营户对来就餐、饮酒的市民有告知和制止不文明行为的义务,不得大声猜拳、行令,大声喧哗,不得随意酗酒、耍酒疯、喝酒闹事、打架斗殴,否则公安机关将进行治安处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取消其摊点经营资格。

3.餐饮夜市摊点经营必须铺设地毯,保持经营区域内地面清洁,无油污污损,无油烟污染环境;晚间经营结束后,将经营餐具及桌椅搬离,并清扫卫生,做好垃圾处置。

4.严格落实各经营商户自主管理及主体责任。各经营摊点必须自备垃圾收集箱,主动自觉收集垃圾,严禁破坏经营区域周围环境卫生及园林绿篱、树木。

5.各经营摊点要在划定区域内合理占用摊位,严禁过度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娱乐。

6.各经营摊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斑马线、盲道及十字路口,确保行人通行安全顺畅。

三、服务措施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工作实际为各经营业主及摊贩提供最大便利,指导督促商户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做好垃圾和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等工作。坚持落实错时上岗制度,维持城区地摊划定范围内经营秩序和市容环境。

各经营摊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经营制度,严禁在划定区域外擅自摆摊设点、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对屡次违规不整改的摊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坚决予以取缔。请各经营摊点遵纪守法、密切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及生活环境。

放开不是“放任”,

出摊不能“出格。

“地摊”能促进就业、方便民生、集聚消费人气,但,若想让其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需要加大市容秩序的治理力度,维护好划定区内的摊位秩序,环境卫生等,“地摊经济”才能更好地融入到文明城市的建设中去,才能行稳致远。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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