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以下文章由中山学文教育张老师整理编辑: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 2020 年义务教育学 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通〔2020〕54 号)的文 件精神,结合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 入学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经研究,制定《小榄镇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 生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一)小榄镇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晓阳 常务

副组长:卢颖禧、苏少强

副组长:邓炜明、邓永飞、曾文春、岑艳芬

(二)咨询验核工作组

组长:苏少强

副组长:曾文春

成 员:周淑萍、常家栋、何泳怡、各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人

(三)招生工作监督组:

组 长:岑艳芬 成 员:罗柏洪、黄钰明

二、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年满 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 2020 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小榄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简称“户籍生”);

2.居住在小榄镇的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简称“优待政策生”,详见附件 1);

3.小榄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简称“户籍子女生”);

4.本市外镇户籍、在小榄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 有在小榄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 1 年以上相关证明) 确需在小榄镇就读的适龄子女(简称“本市外镇生”);

5.在小榄镇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 的积分生(简称“积分生”)。

(二)招生计划

(三)各校招生范围划定

1.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按照各类招生对象填报信息的户籍地或居住地,依据就 近入学的原则,对我镇15 所公办小学招收学生的范围作以 下划分(镇中心小学和升平小学只招收学生本人户籍是该校 学区且户口性质是家庭户、与户主关系是直系或隔代亲属的 适龄儿童):

(1)镇中心小学(即滘口小学): 新市社区属下的沙口、渔洲居民小组和莲塘片(滘口、 莲塘、迴栏、云路、登云街道)、新市片(新市、蓝田、镇 西、大市街道)、下基片(白莲池、大涌边、潮南、下基、 桑市街道);沙口社区属下的园榄、滘口、东华、沙口等居 民小组和维港湾、东华居小区。 (2)升平小学: 东区社区;新市社区属下的金菊、银菊、龙山、榕苑等 小区;沙口社区属下的东生、德来、泗涌等居民小组。

(3)德星小学: 新市、沙口、东区社区。

(4)永宁中心小学和永康小学: 永宁中心小学:大华、北村、洪山、赤松、西就、五福、 东村等小区; 永康小学:螺沙、宜男、岗头、西下、西上、永南、沙 垄、东村等小区。 永宁社区东村小区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永宁 中心小学或永康小学其中一所。

(5)联丰小学: 联丰、宝丰社区;

(6)其他 9 所公办小学: 西区、北区、竹源、九洲基、盛丰、埒西一、绩东一、 绩东二、绩西这 9 所小学的招生范围分别是对应社区。

2.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按照各类招生对象填报信息的户籍地或居住地,依据 就近入学的原则,对我镇 5 所公办初中招收学生的范围作以下划分:

(1)小榄侨中:西区、北区、竹源社区。

(2)小榄一中:新市、沙口、东区社区。

(3)小榄二中:盛丰、联丰、绩东二、埒西一、宝丰 社区。

(4)菊城中学:绩东一、绩西、九洲基社区。

(5)永宁中学:永宁社区、九洲基社区。

其中:新市、沙口社区居住在小榄镇文化路、红山路以 北一带的学生可以申请到小榄侨中;绩东二社区星火一村的 学生可以申请到菊城中学;九洲基社区的学生,可根据居住 地选择菊城中学或永宁中学报读,原九洲基 17、18、19 村 (祥丰路一带)的可以申请报读小榄二中。

(四)入学程序

1. 信息登记。

2020 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 登记时间为 5 月 22 日 9 时至 6 月 3 日 24 时;

初中新生登记 时间为 5 月 25 日 9 时至 6 月 3 日 24 时。

法定监护人须在此 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简称“系统”)为子 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 资料。 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我镇设立的新生信息登 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小榄镇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安排见 附件 2)。

2. 信息审核。

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 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 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 由我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 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 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工作在 6 月 10 日前完成。

3.志愿和意向填报。

(1)符合市直属初中(中山市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 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电脑随机摇号录 取条件的新生,可在 6 月 13 日 9 时至 6 月 14 日 24 时登录 系统填报直属初中志愿,并可在 6 月 18 日 9 时至 24 时调整 志愿(家长应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市直属初中电 脑随机摇号)。

(2)公办就读意向填报:在市直属初中和民办学校派位并录取完成后,系统开放 给监护人填报镇区公办就读意向(填报时间初定 7 月 5 至 7 日,以系统开放时间为准)。 以下四种情况不用填报公办学校就读意向,由审核人员 按照招生范围安排学位:

①户籍生希望按户口所在地安排学位的;

②户籍子女生希望按父母户口所在地安排学位的;

③优待政策生希望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学位的;

④本市外镇生希望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学位的。

以下情况可以填报就读意向,不填报的由镇区教育部门 统筹安排:

①户籍生、户籍子女生申请按居住地安排学位的(注意: 首次填报信息时在招生对象处选择“镇区跨学区就读生”, 在居住信息处上传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或社区证明,集体户 的可上传租房合同和出租屋备案表);

②入围积分生,申请按居住信息安排学位的(如居住信 息与有效居住证不一致的,需要在首次填报信息时上传相关 证明,如监护人名下房产证等)。积分生的公办就读意向填 报只为采集家长意向,不代表一定按意向安排;学位不足时, 必须接受统筹安排,不接受统筹安排,视作放弃就读资格。 4. 学位安排。 被市直属初中和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我镇将不再安排 公办学校学位。 我镇教育部门根据各学校招生范围、学位数,根据系统 填报的户口所在地和居住信息,参考家长填报的就读意向, 统筹安排学位。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尽量照顾家长的就读 意向,学位不足时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学生就读学校,顺序靠 后的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就读资格。

安排顺序:

(1)户籍生;

(2)优待政策生;

(3)户籍子女生;

(4)本市外镇生;

(5)积分生。

5. 资料验核及注册。

7 月 30 日前,我镇教育部门将分批次公布公办学位安排 结果,由各公办学校通过公众号、公告栏、电话等方式通知 学生监护人。监护人应按照要求到学校验核资料,经验核后 发现不符合该学校入读条件的,取消入读资格,若发现证件 造假的,报公安机关处理。通过验核的,即时安排注册。监 护人逾期不验核或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第 一次补录。

6. 信息补报。

户籍生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 记的,家长可于 8 月 1 日 9 时至 8 月 24 日 24 时登录系统补 报信息,镇区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 8 月 31 日前完成资料验核和注册工作。

7.因身体原因的延缓入学申请

年满 6 周岁的户籍生和户籍子女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 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在 2020 年 7 月 1 日前,向小榄镇行 政服务中心教育事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今年不 用报读小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即报名申请入学。学童和父 母都不是小榄籍的不用向小榄镇教育部门申请。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年满 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 2020 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本市幼儿园 2020 届毕业生(报读小学一年级)或本市 小学 2020 届毕业生(报读初中一年级)(以学籍为准);

3.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4.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二)招生计划

(三)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

(四)入学程序

1. 信息登记。

按照全市统一规定,2020 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 网上报名,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为 5 月 22 日 9 时至 6 月 3 日 24 时;

初中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为 5 月 25 日 9 时至6 月 3 日 24 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 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

2. 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工作由系统进行政务数据对接审核,政务数据 审核时不能确定的,会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监护人需及 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

3. 志愿填报。

(1)系统会按审核通过的入学信息和民办学校志愿类 型,列明学生可选报的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志 愿不分先后。 (2)学生应于 6 月 13 日 9 时至 6 月 14 日 24 时在系统 填报志愿。志愿如需调整,可于 6 月 18 日 9 时至 24 时登录 系统修改。

4.学校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按招生计划分别录取,被 录取的学生需要及时登录系统确认。

(1)自动录取。

本校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子女自愿报读 本校可优先录取。若因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自动录 取。该批次录取学生的系统确认时间是 6 月 15 日 9 时至 6 月 16 日 24 时,法定监护人须在该时段登录系统确认。

(2)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电脑随机摇号由镇区教育部 门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在 7 月 3 日组织。电脑摇号录取分两步: 第一步,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步, 从未被录取的名单中再按招生计划数现场随机摇号产生候 补名单。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 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该批次录取学生的系统确认时 间是 7 月 3 日下午 17 时至 7 月 4 日 24 时。如果学生的两个 志愿同时被录取,监护人应确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5.入学注册。

7 月 13 日前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时间和注册要求由各民 办学校公布。被录取学生须在指定时间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 作。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能参加第一次补录。 第 页 共 14 页 6.补录。 如果第一轮入学注册结束后,某所民办学校仍有剩余招 生计划的,将在系统和相关网站公布,公开进行补录,直至 录满。

四、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保障

(一)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和引导。

各有关单位和各公办、 民办学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特别要加强报名登记、志愿 填报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等关键环节和招生划片范围、招生 计划和学位安排规则等重点内容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 确保家长和学生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二)设立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

向没有条件网上报名 和填报志愿的学生和家长提供设备和咨询服务;设立学生信 息现场验核点,对政务数据中没有相关信息的学生,进行现 场信息验核;设立专用的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做好学生和 家长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