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西安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今天,小编来解答:
参加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达到缴费年限,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长缴多得
即连续缴费满15年的人员,每增加1年缴费,待年满60周岁时,可在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增加5元。
三、领取条件
以居民户籍所在区县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时间为界线。
四、西安市区县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间
长安区、高陵区启动时间:2009年
阎良区、鄠邑区启动时间:2010年
其余区县启动时间为2011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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