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6月4日,沂源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新城宾馆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车春雷,副主任周士亮、苗希峰、吴桂枝、彭忠玉、李志明,县政协副主席张庆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涛,县法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两法两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车春雷要求新任职人员:一要强化宗旨意识, 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铭记誓言,践行承诺,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二要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要强化廉政意识,讲规矩守纪律,坚守底线,廉洁奉公,永葆本色。

沂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接受郑良宪辞呈的决定

(2020年6月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沂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郑良宪辞去沂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沂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沂源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孟 震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翟恩德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室主任;

刘玉和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室主任。

免去:

栾尚吉的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

王元青的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高列文为县水利局局长;

崔春利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寿玉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马中举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申乐国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贾成庄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董秀

编审:刘淼

来源:掌上沂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