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申请学位

除了买房,还可以通过租房获得积分

每一年,家长最苦恼的就是

用于租房积分的租赁凭证办理

好消息来啦!

以前办不了租赁凭证的房屋类型

现在也能办了!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日前,宝安区住建局印发了《关于依法有条件开展房屋租赁备案服务的通知(试行)》。《通知》指出,“相关房屋”应当纳入行政管理服务范围,使得对其依法有条件开展房屋租赁备案服务。

哪些房屋类型可以申请

哪些不可以?

一起来了解下具体情况

这些房屋也可以申请了

1、未取得房屋权利登记证明,但是属于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尚未被各级执法部门认定为“应当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的房屋。

2、用于工商业用途(含与工商业生产经营配套的宿舍、办公室、食堂、仓库等)的房屋,属于在2009年6月2日后所建,但尚未被各级执法部门认定为“应当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且曾经在我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办理过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建筑。

3、已取得权利登记证明,但存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及结构(非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且曾经在我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办理过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允许临时使用的房屋。

简单来说

以上这些“临时出租”房屋

以后也能申请租赁备案、办理租赁凭证了

但在备案之前,还要先办好

宝安区房屋临时使用(出租)人证明》

临时使用人证明办理指引

申请地点:

房屋所在社区工作站可以应当事人申请为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开具《宝安区房屋临时使用(出租)人证明》

申请材料:

1、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主管部门出具的《临时使用备案证明》

2、暂未取得房屋权利证明和《临时使用备案证明》的,可以提交如下有效材料之一,证明房屋临时使用(出租)人:

(1)各级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主管部门出具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申报收件回执》;

(2)房屋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宝安区房屋临时使用(出租)人证明》

审查:

其是否“曾经在我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办理过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由租赁主管部门在受理当事人租赁服务申请后核查。

《宝安区房屋临时使用(出租)人证明》样式

有了这个证明

就能去办理租赁凭证啦

另外,《通知》还规定了

以下这些房屋,是不符合办理条件的

这些房屋不能申请

1、被认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房屋,即采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C级或D级的房屋、采用《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标准》排查为C3类的房屋;

2、存在重大消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的房屋;

3、属于《关于加强工业生产用房租赁监管的若干措施》中明确不予提供租赁备案服务情形的工业生产用房

4、存在其他不得出租情形的房屋。

温馨提醒:

全区既有房屋安全排查结论为C1、C2类的房屋,需按规定进行整改,并经安全鉴定或排查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才能申请租赁备案。

快看看你的房子符不符合要求

赶紧办起来吧!

编辑 / 菜菜

素材 / 宝安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