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级河长胡光辉率队赴珠碧江儋州河段开展巡河调研。
6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级河长胡光辉率队赴珠碧江儋州河段开展巡河调研,就责任河流珠碧江、打拖河、大岭河的河长制落实、水质监测、打击非法采砂及 “清四乱”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巡河调研时,每到一处,胡光辉都沿着河边实地查看河流的水质、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听取河流治理工作、河长制落实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河流水质和生态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和畜禽养殖场非法养殖等情况。胡光辉对儋州的河流管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儋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河流管护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河流管护工作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河长制推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胡光辉指出,“清四乱”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河湖水环境治理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只能变得更好,不能变差。要继续加强河道日常监管和巡河工作,强化河道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加大对河道垃圾倾倒的治理力度。要做好河道两侧植被保护,不断提升河道水环境保洁效果,保护好水质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出效果。
胡光辉要求,要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各级河长办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上下级河长及相关责任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加强统筹,科学谋划,善于把河流的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和开发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同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河流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过程中造福当地百姓,为民谋福祉。要加强群众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河道环境保护,共同管好、治理好河道,推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早日实现。
胡光辉强调,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要坚决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河长制,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行好治水管水责任,持续深入推进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各级河长制的组织建设,全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管理机制。要结合河长制,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等系列长效机制,通过源头管控、联合执法等强有力手段,提高治河成效。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刚陪同调研。
儋州市新闻中心 记者韦斌
编辑:陈俊羽 审核:陈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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