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平县出台史上流通领域首个扶持政策

(《国际商报》讯 记者 张春滨 通讯员 龚家阳)近日,云南新平县为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尽快有效改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构成中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所占比重过小的现状,进一步促进全县商贸主体做大做强,新平县拟定首个《关于培育发展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2020年4月24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据了解,《意见》提出,新平县今后工作中将着力以加快商贸发展、做大商贸总量为目标,以转变商贸发展方式、扩大城乡消费为主线,不断提升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整体实力,重点一是大力挖掘限下商贸企业发展潜力,加大限下商贸企业的摸排力度,支持和引导小微企业(含电商企业)升级为限上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大个体”;二是创新组建形势,积极推动“工贸分离”、“农贸分离”,鼓励工业、农业企业将营销服务部门单独设立创办商贸流通企业,鼓励个体工商户通过多种形式组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鼓励专业合作社企业联盟、股份合作、连锁经营等各种形势,将各行业中的个体工商户合作组建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新型商贸企业;三是建立和完善拟纳限商贸企业储备库,同时推动达限商贸企业纳入管理,深入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指导商贸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争取成熟一户、发展一户。

该《意见》明确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进行扶持,积极争取云南省、市有关扶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的有关项目和政策,并及时全面落实到位。在资金扶持、项目支持、评级创优、资格认定、参加各类展洽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同时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统计人员进行考核奖励。

《意见》强调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新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工信、商务、统计、财政、市场监管、税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培育发展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指导、明确职责、夯实工作任务、强化目标管理,工作中做到纳限项目具体化、措施细致化、指标责任化、步伐细小化。

《意见》指出力争在三年内培育新增限上商贸企业30家以上,自2020年至2022年每年培育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0家以上,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限上商贸企业累计超过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