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莆田市第一医院党委 发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6月26日至8月11日,市委巡察三组对莆田市第一医院党委开展了为期45天的巡察。并于2019年9月23日下午反馈了巡察意见。此次公布的是巡察整改的进展情况。
在“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理情况”一栏中,通报称,2019年7月和8月,市委巡察三组先后向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及医院纪委移交信访举报件38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结合巡察提出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问责处理36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2人、行政警告处分并调整岗位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免去科室负责人2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9人、批评教育5人,通报批评11人、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3人。涉及处级1人(通报批评)、科级14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2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8人、通报批评1人、在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1人)。
1.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2人:
①就担任后勤保障部主任期间,医院连续4年超标排放医疗废水被行政处罚及小卖部、摩托车停车场合同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保卫科科长(原后勤保障部主任)林福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
②就担任设备科科长期间,设备科围绕临床服务意识缺乏、执行力低、对高值医用耗材的巡察问题虚假整改、医院试剂采购同城不同价现象突出、部分设备长期闲置等问题,对工会副主席(原设备科科长)谢珍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
2.行政警告处分并调整岗位1人:
就行政管理效能低下,采购、维修、领料难现象突出,设备科人为设置关卡,采购、维修维保审批时间长、手续繁琐等问题,对设备科副科长谢志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调整岗位。
3.行政警告处分1人:
就出差南宁参加培训绕道桂林问题,对中医科负责人黄志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免去科室负责人2人:
①就存在药品质量管理不到位、药品品种供应短缺严重,造成医生指定患者院外购药现象突出等问题,对药剂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蔡金星给予通报批评,不再主持药剂科工作。
②就技术水平较差、主刀手术偏少、未能起到指导示范作用,且科室管理一般、科室诊疗水平无法有效提升等问题,对肝胆胰脾外科负责人江国英免去肝胆胰脾外科负责人职务。
5.调离岗位1人:
就关于长期拖欠供应商货款,耗材回款一拖再拖等问题,对财务科科长林贞葵给予通报批评,并调离岗位。
6.诫勉谈话1人:
就担任人事科科长期间,行政后勤未进行考勤管理、未严格依规对受处分干部职工办理年薪绩效及奖金扣减事宜等问题,对科教科科长(原人事科科长)吴元哲给予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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