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6日凌晨2:30左右,位于洪山区街道口区域劝业场的武汉大学老牌坊被附近工地施工的混凝土搅拌车碰擦,导致部分受损。目前得到消息,肇事司机肖某被移交洪山公安珞南派出所,男子因涉嫌过失损毁文物罪被依法刑事立案

武大牌坊因何被撞

经查,事发时肖某驾车由江夏武昌大道经三环线、珞狮南路、南湖北路、卓刀泉南路上武珞路,前往附近一工地浇筑混凝土。该公司刚刚复工不久,为了抢工期,肖某驾车欲从劝业场路绕道医院后门,在驾驶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到安全因素, 导致车辆罐体顶端将“国立武汉大学”老牌坊下沿撞出缺口。 目前肇事司机肖某、涉案公司负责人芦某被带至洪山区交通大队接受调查,肇事车辆被依法暂扣。

武大牌坊损失情况如何

经了解,老牌坊靠近武珞路一侧受损相对较轻,牌坊上“国立武汉大学”中的“汉”字下沿被撞出一个缺口。背面缺口更大,“文法理工农医”中的“理”字完全毁坏,露出石料中的钢筋。

事故发生后,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负责文物监管的武昌区文旅局与武汉大学立即赶赴现场并达成会商意见。本次交通事故对武汉大学早期建筑老牌坊本体造成损伤,校方作为文物保护管理单位,已经紧急搭设临时支护措施。同时,将立即对老牌坊进行无损结构检测和抢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编制,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刑事立案是否过度执法

武大老牌坊初建于1931年,原为木制结构,仿北方牌坊式样,四柱三间歇山式结构,琉璃瓦顶,略施斗拱,油漆彩绘,古朴大方。1932年,木制牌坊毁于龙卷风。1937年,武汉大学在原址建造钢筋水泥冲天式牌坊,并存续至今。2001年武汉大学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受保护的15处26栋建筑中就有国立武汉大学牌楼。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在该起事件中,肇事司机肖某被刑拘有法可依,吞下了自酿的苦果。

(来源:中国青年报 @武汉大学 版权属原作者 谨致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