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6月5日起,按照“属地管理、受控有序、责任到点”的原则,龙湾区对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符合龙湾区疫情防控“十条”举措的前提下,经申报检查后,可有序恢复开放。
注意!
◆ 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 恢复开放前,要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工作。
◆ 经评估合格,符合恢复开放条件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先行开放。
◆ 评估不合格、尚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缓开放,直至评估符合要求后再恢复开放。
◆ 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做到 充分准备,提前申报,街道检查,民宗局和卫健局评估,开展演练,安全开放!
告龙湾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书
1.拟恢复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龙湾区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工作任务清单》和《龙湾区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疫情防控物资基本配备标准》,认真做好开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准备工作完成后,由场所向街道提交《温州市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审批表》并出具书面《疫情防控承诺书》;街道按照《龙湾区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检查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主管部门按照《温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疫情防控风险评估表》进行风险评估,经评估符合防控条件的可以开放;不符合防控条件的,视情推迟场所开放时间。风险评估后,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场所要在开放前提前2天完成申请,并要提前一天进行一次模拟开放演练)。
3.经核准后的宗教活动场所,在场所门口张贴开放通知和注意事项,有序恢复开放。
温州市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温馨提示
进入场所内的信众需全程佩戴口罩,须经场所管理人员(场所扫码员)扫健康码(没有健康码的要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正常后,并按照“一米线”要求排队,方可进入。场所常住人员要佩戴口罩、每日测量体温,尽量减少外出。若发现发热、咳嗽人员,及时转入临时隔离室,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街道和防疫部门报告,同时报龙湾区民宗局。
出品:龙湾发布
资料:区委统战部
版式:景萱 编辑:胡炎桢
责编:王鹏 监制:项显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