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首部民法典通过,是法治社会里程碑式举措。在婚姻家庭篇规定了协议离婚的,要先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申请,一个月后再来领取离婚证。这一个月内,如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撤回。
目前在国内,如果想解除婚姻关系,可以诉讼离婚,也可以协议离婚。设置冷静期之前,夫妻双方可以随时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设置冷静期之后,离婚要等一个月冷静期,还有一个月的“领证期”。
先说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无四大问题+其他,基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有出轨、重婚、家暴虐待、长期分居等情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即使法院因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而没有准予离婚,在双方分居满一年后,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也会直接判决离婚。但是,这个阶段要经历一年以上。
协议离婚,在此之前是最快速,最有效率,最贴合民众需求的的方式。婚姻缔结的本质是夫妻双方自由自愿的结合,所以正常来说,离婚也应是对应的自由与自愿。双方一定限度内自由拟定离婚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
我认为这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修订的意义在于:1.谨慎结婚。2.冷静离婚。
大家先别急着喷,立法者考虑的一定是全局为重,说到底,法律也是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工具。
1.关于谨慎结婚。这样的规定让人们可以谨慎考虑缔结婚姻关系,也印证了婚姻并非儿戏,可看出政策上想要提高生育率和结婚率,降低离婚率,延缓老龄化趋势,但实质上却感觉上却提高了结婚成本。
说到这,我们顺便回顾下民法典其他关于婚姻家庭篇修正的部分:1041条,删除了计划生育制度。1047条,删除了鼓励晚婚晚育。1076、1077条设置离婚冷静期,以及禁止单身女性冻卵等规定,这说明什么?以我个人看法,说明国家这是花大力气鼓励大家走入婚姻,合法合规多生宝宝。
2.关于冷静离婚。就像白岩松老师解读的那样,“有这么一个月的时间冷静一下,真想离婚的不差这一个月,但是由于冲动想法的,可能就在冷静过程觉得太孩子气了,还可以重新回到正常的婚姻和家庭的轨道当中。”白岩松说道,“所以我觉得这一个月恰恰不是对婚姻自由的一种破坏,而是怕过于自由的草率。也有人统计说离婚事由中“冲动离婚”的占比约为5%,那是不是可以说,如果把这5%的人按住,成功劝和,那么离婚率就有了很大的降低,咱国家人口基数大,这样做确实可以防止了相当多的家庭破裂。
詹青云微博
现在争议最大的情形是婚内家暴,针对这个情况可以去诉讼离婚,但很可惜目前没有规定可以作为协议离婚冷静期的豁免情形。清华大学程教授曾说,“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立法者在规定很多制度时,会对多种利益有所考虑,不会维护一种绝对自由,因为这种自由其实会对其他权益或利益构成影响。
同时,我认为是不是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制度设计,即双方均应通过家庭情感修复课程的学习之后,仍然想离婚的,可以领取离婚证。其次,是否可以把有孩子的家庭与没有孩子的家庭分开考虑?
《最完美的离婚》
从我心里来说,不赞成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可是要知道,法律制定者是从大局考量,哪怕并没有百分百的认同,但也从来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最完美的离婚》
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过来咨询我离婚的事情,要我去评估风险,规划财产,算到后来,争议点无非是财产和子女,理由大多是出轨、家暴。其实如果可能,我都会充当居委会大姐的角色尽量的帮他们化解矛盾,虽说作为一个外人不便参与夫妻之间的事情,但还是在此奉劝各位,结婚要谨慎,离婚也要谨慎,第二次的婚姻不一定会更好,单身也可能会后悔。各种苦楚,自己衡量。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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