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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州博兴县某小学(公立)的家长问小编“学校空调年久无法使用,这个费用不应该是学校来出吗?”。这位家长之所以质疑这个事,是因为孩子学校的家委会发了一个“温馨提示”,告知家长们说,孩子的班里空调无法使用了,家长们一起凑钱买个!

从该小学的班级家委会“温馨提示”中可以看出,是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进行接龙式“捐款”,接龙的过程中在群里打上孩子的姓名,有家长负责记录,有家长负责收钱。该“温馨提示”还说明了该价值三千块钱的立式空调会随着孩子们的班级而拆装。

其实分摊在每一个家长的钱不多,但有家长认为这与钱的多少没有关系,这是一个责任该不该明确的问题,学校班级的空调不能使用不应该由学校负责更换吗?如果按照班级升学后再拆装的想法,那么再搬入的班级又应该怎么配备空调呢?这位家长从数个角度分析,这种“众筹”的方式虽然表面看似很“应当”,但实质上破坏了一种社会责任的划分和秩序,是少数家委会成员一厢情愿,还是此前和学校的领导或老师进行沟通后才决定的呢?这两种性质是不一样的。

其实,这不是博兴县第一次出现这种事,在上年的10月份,当地的另一所小学(博兴三小)就曾被曝光过家委会凑钱翻新教室墙面,这是一种定位的缺失和社会职能的认识不足!当地教育局最后回馈称,立即要求涉事班级家委会对收取的资金全部退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学校全部负担。这事才算在争论中结束。

家委会是干嘛的?2012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目的在于加强联系沟通、增进家校互动、促进学生成长。但不可忽视的是,一些学校的家委会竞选有异化倾向,这有悖于组建家委会的初衷,也不利于形成健康和谐的家校合作关系,还可能对孩子们输出消极的价值观。

6月7日晚,这个博兴县的小学家委会已经将家长凑的钱全部退回。筹钱给班级教室买空调不管是由谁发起的,都应反思:家委会应该理清自己的边界,做到不越位!社会都是各司其职,盲目的越位权责其实并不是帮忙,而是一种破坏和秩序扰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