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违规处理通报

为规范石门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保护乘客利益,近期,石门县交通运输局针对投诉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进行了处罚。现对近期违法违规经营车辆进行通报,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

2020年5月26日上午,石门县交通运输局接到市民投诉,从西站到火车北站,乘坐三和公司出租汽车湘JY6033,该车司机不打表还沿途随意拼客。经调查该车不打表情况属实,对该车及当班驾驶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令湘JY6033所在三和公司对当班驾驶员陈丽军进行批评教育,当班驾驶员陈丽军做出书面检讨及保证。

二、针对该车不打表行为,石门县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对该车给予500元的行政处罚。

石门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提醒:对于乘客们的投诉,一旦进入调查、处罚程序,需要投诉人提供相关证据及情况说明,以便能快速处理投诉事件。

石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9日

来源石门县交通运输局

编辑:刘莉 一审:王伟 终审: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