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重庆市各区县教委

全体重庆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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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重庆主城各区教委公布

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还有划片范围

所在小区对口哪些中小学?

民办学校怎么报名摇号?

二手房需要住满多久才能入读对口学校?

学位紧张学校有哪些?

不用慌

一切都在下面

请看最详尽的主城各区初升小和小升初招生攻略

渝中区

6月10日,渝中区教委公布2020年小学招生政策,同时发布招生预警信息提示——2020年,渝中区大坪小学、马家堡小学、石油路小学、解放小学、中华路小学竹园分部计划学位只能基本满足渝中户籍学生入学需求。请符合非渝中户籍学生入学条件、确需在渝中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监护人请提前做好安排,到两路口街道、菜园坝街道、南纪门街道、朝天门街道等指定学校报名,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一)渝中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招生学区学校报名,学校按“三对口”原则审查新生入学资格。

在学校学位紧张的情况下,按如下政策实施: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未达到51%的;购买二手房入户,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未满1年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以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时间为准)的;同一产权的二手房原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且未满6年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大渡口区

6月10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教委发布《大渡口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大渡口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情况及招生范围。

2020年,大渡口区小学拟招生109个班,共计4695个学位;初中97个班,共计4810个学位。

渝北区

6月10日,《渝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出台,方案提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破除跨区域掐尖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录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各类竞赛考试证书挂钩等突出问题,根治学校招生乱象。

就近免试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等违规方式选拔学生,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对口入学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同步同权

2020年起,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享有同样权利,履行同样义务,实现共同发展。

破立并举

建立规范招生制度,破除跨区域掐尖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录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各类竞赛考试证书挂钩等突出问题,根治学校招生乱象。坚持规范行为与提升质量并重,形成良好教育生态环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规范公平

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招生办法

(一)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及资料准备

1.“三对口”学生入学

凡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区外,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镇区域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20年6月20日已在我区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有在此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明细或纳税证明。

(4)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0年6月20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19年12月20日前办理的)。

(5)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报名审核流程及通知书发放

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全区实行网络报名登记+现场核实的招生方式(重庆八中渝北校区、渝北区数据谷中学招生除外):

1.网上申请: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

申请人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线上初审

(1)学校对“三对口”学生申请材料线上初审: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

(2)教管中心(学校)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材料线上初审:2020年6月25日—6月30日

3.资格审查

(1)“三对口”资格审查: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区教委调取各校招生数据,与公安、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将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学生信息发至学校。

(2)流动人口资格审查:2020年7月1日—7月7日,由申请人持原始资料到教管中心(学校)查验,教管中心(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4.招生录取

(1)6月20日,公、民办中小学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6月21日—6月23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三对口”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登记、审核、录取。

(3)6月23日,民办学校发放通知书。6月25日前,公办学校发放“三对口”学生录取通知书。

(4)7月15日前,由教管中心(学校)反馈申请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15日之后不再受理。初中流动人口招生由区教委指定的学校自主实施,时间与小学同步。

两江新区

《重庆两江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重庆两江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服务区域调整方案》已对外公布。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2020年两江新区小学计划招生9835人(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计划招生5130人(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具体人数以实际招生为准。

招生办法

一、区内户籍学生入学。

1.区内户籍学生(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下同)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不符合“三对口”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部门结合其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到对口招生学校核实基础信息,并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建立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入学预警机制。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要加强对招生中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具体预警提示内容由学校根据区域实际提出,报区教育部门备案,提前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招生范围内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负责做好政策解释,收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统一汇总后报区教育部门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稳定地接受义务教育,其合法监护人原则上在两江新区范围内(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下同)应有稳定的职业和固定的居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定点接收学校为基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向定点接收学校申请就学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从业证明材料。与辖区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辖区工商部门签发的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其他从业证明材料。

(2)辖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以及在辖区内购置的房产证明或在辖区内承租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务工单位出具的在职工宿舍居住的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4)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四、民办中小学招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相关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民办学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等,严格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暂不限定民办学校具体招生范围、对象,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五、入学中的其他情况。

1.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对2020年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含驻渝部队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市、区(县)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审定并公布的名单,2020年为其提供一次在入园入学、高中阶段升学、参加高考服务指导以及进入市属高等院校学习优惠政策。

2.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特殊人员子女就学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要求处理。

3.公租房、配住廉租房人员子女由相应的指定对口接收学校接收入学(申请入学时,应提供相应的承租配租合同、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小学毕业证明等),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经核实后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原农转城人员子女由区教育部门根据其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转非居民子女,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对应招生学校申请入学,确需在安置房所在地入学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核实情况后,在居住地学校学位许可的情况下,由区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5.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6.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区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在本招生片区内就读的学生和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

信息采集与报名流程

一、招生入学信息公布。

公布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同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二、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教育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所在区县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所在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6月26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7月30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服务区域

小学

学校 招生区域

竹林实验学校

江与城(含新江与城一期1、2、3组团)、天元道、天骄公园、楠竹苑、慈竹苑、水竹苑、商业中心、页岩村。

人和实验学校

龙寿路609—1015号区间的单号、龙寿路1016号及以上的还建房小区、吉乐大道218号、和睦路,协信柠檬郡、协信TOWN,棕榈泉、加新沁园、天湖美镇、东方王榭、东方雅郡、协信春山台。

天宫殿学校

中渝爱都会、保利香槟花园(含A、B、C、D区)、渝铁西苑、仁安龙城国际、天宫殿小区、华宇北城雅郡、华宇北城中央、力帆棠悦、力帆枫樾、动力国际、泰山大道东段27号、28号小区(康居二、三期)、东湖雅苑、渝铁佳苑、晶瑞大厦、仁安里、兴馨家园、五童路后勤基地、海龙居、城市童话、龙塔华园。

童心小学

荣鼎国际、大众御湖苑、金城地豪、天和逸苑、天工太阳岛、锦绣山庄、锦上华庭、邮政绿苑、渝州民苑、茂源雅居、锋尚星空、龙泉锦苑、邦兴佳苑、恒顺雅苑、金地豪苑、北回归线、广电华府小区、亚热带雅居、香居美舍、北城公馆、渝环苑、天域兰湾、九建、紫露苑、人和加油站家属院、车管所集资房及天龙社区农转非小区 。

康庄美地第二小学

康庄美地C期、D期、E期。

橡树湾小学

力帆红星广场、蓝湖郡、两江名苑、公园一号、金城银樽、北湖郡、财信小区,以及融科蔚城、海阔天空一期、橡树澜湾、金湖湾。

两江新区人民小学

根据原定招生条件进行招生。

万年路小学

同舟世纪苑、春城斓山、金和苑、爱琴庄园、富抱泉花园、盈田经开里、万科悦峰悦府、金鹏金岭。

金州小学

华宇上院、万科城(含哲园、颐府、御澜山)、玥湖园、金州苑、象屿两江、约克郡南郡(不符合两江新区人民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星湖学校

融创凡尔赛(含凡尔赛花园、领馆)、东原(含东原星樾、湖山樾)、康田蔚蓝海、龙湖尘林间、龙湖舜山府。

行远小学

华夏城、万年景苑、小城故事、邢家桥社区、京海小城、加新花园一期、人和家园、爱家苑、鼎科阿布阿布、富悦景苑、龙寿路608—1014号区间双号、万年路255号、309号、420-436号,枫山秀景、万紫山、人和花园、俊和新青年、埔海万年楼、人和兴业路小区、光宇·阳光新苑、隆天景苑、龙寿巷15号。

博雅小学

北大资源博雅、康桥融府、湖霞郡、约克郡北郡(不符合两江新区人民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金科时代中心、洋丰圣乔维斯、碧桂园中骏天玺。

花园小学

中央美地、比华利豪园、睿尚、人和天地、富港天地、华夏佳和苑、润都世纪、耀文星座、华宇天宫花城、招商花园城、首创十方界。

逸翠小学

绿地翠谷、逸翠庄园、保利华庭、保利豪园。

礼嘉实验小学

龙湖两江新宸、华侨城、晟景台。

鸳鸯小学

丹鹤、白鹤小区,怡和苑、丰源丽景、盛世年华、万兴家园、中冶北簏原、鸳鸯花园、瑞骏景园、海阔天空二期。

翠云小学

翠云花园、南山花园、联发瞰青、建工未来城、建工悦城、尚格博园、尚格锦园、水木阳光、海丰金润。

康庄美地小学

含康庄美地A期、B期,金竹园、银竹园。

白马小学

礼嘉街道白马花园1—5号(含白马社区和嘉兴社区)、金通大道998号(嘉和社区)、礼仁街575号(嘉悦山水)、礼廉街5号、礼悦江山。

人和小学

加新花园二期、天一顺和康城、三鑫家园、天禾小区、人和供销社家属院、祥和商住楼、人和转运站家属楼、恒大华府、中兴渝景苑、金科小城故事、怡和小区、万科缇香郡、南极凤麟苑、金科天簌城美社、金科中华坊紫园、东原黄山大道东、人和丽景、加新·仁和欣座、汪家桥农转非小区、海洲国际公寓、龙寿支路40号。

花朝小学

花朝小区、万科金开悦府。

金山小学栖霞路校区

爱加丽都、爱加西西里、叠彩城、金汇苑、好望山、奥园部分区域(1、2、3、4、7期)。

金山小学金童校区

奥园部分区域(5、6、8—15期)、松龙国际。

金山小学美利山校区

美利山、园丁梦园、大雅金开国际、大雅云居山、金开大道1222号。

民心佳园小学

民心佳园小区。

金渝学校

复地、金山名都、尚岭花园、保利高尔夫花园、保利公馆。

星光学校水晶郦城校区

龙湖水晶郦城、龙湖西苑、龙湖香樟林、枫林秀水、财富中心、劲力五星城(一期、二期)、尚源印象、北岸新洲、九龙湖畔、创业公寓、欧瑞蓝爵公馆。

星光学校礼嘉校区

龙湖悠山小筑、悠山香庭、悠山庭院、悠山时光、悠山郡。

重光小学

恒大翡翠华庭、恒大御景半岛、恒大山水城、恒大世纪城、协信星都会、世茂·茂悦府。

初中

学校 招生区域

金溪初中

复地、金山名都、尚岭花园、保利高尔夫花园、保利公馆、绿地翠谷、逸翠庄园、保利华庭、保利豪园、爱加丽都、爱加西西里、叠彩城、金汇苑、好望山、奥园部分区域(1、2、3、4、7期)。

星辰初中

华宇上院、万科城(含哲园、颐府、御澜山)、玥湖园、金州苑、象屿两江、约克郡南郡、龙湖水晶郦城、龙湖西苑、龙湖香樟林、枫林秀水、财富中心、劲力五星城(一期、二期)、尚源印象、北岸新洲、九龙湖畔、创业公寓、欧瑞蓝爵公馆、融创凡尔赛(含凡尔赛花园、领馆)、东原(含东原星樾、湖山樾)、康田蔚蓝海、龙湖尘林间、龙湖舜山府、恒大翡翠华庭、恒大御景半岛、恒大山水城、协信星都会、荣鼎国际、大众御湖苑、金城地豪、天和逸苑。

两江巴蜀中学

龙湖两江新宸、华侨城、晟景台。

竹林实验学校

江与城(含新江与城一期1、2、3组团)、天元道、天骄公园、楠竹苑、慈竹苑、水竹苑、商业中心、页岩村、康庄美地A区、B区、C区、D区、E区、金竹苑、银竹苑。

人和实验学校

龙寿路609—1015号区间的单号、龙寿路1016号及以上的还建房小区、吉乐大道218号、和睦路,协信柠檬郡、协信TOWN,棕榈泉、加新沁园、天湖美镇、东方王榭、东方雅郡、协信春山台、加新花园二期、天一顺和康城、三鑫家园、天禾小区、人和供销社家属院、祥和商住楼、人和转运站家属楼、恒大华府、中兴渝景苑、金科小城故事、怡和小区、万科缇香郡、南极凤麟苑、金科天簌城美社、金科中华坊紫园、东原黄山大道东、人和丽景、加新·仁和欣座、汪家桥农转非小区、海洲国际公寓、同舟世纪苑、春城斓山、金和苑、爱琴庄园、富抱泉花园、盈田经开里、万科悦峰悦府、金鹏金岭、华夏城、万年景苑、小城故事、邢家桥社区、京海小城、加新花园一期、人和家园、爱家苑、鼎科阿布阿布、富悦景苑、龙寿路608—1014号区间双号、万年路255号、309号、420-436号,枫山秀景、万紫山,人和花园,吉乐大道216号、俊和新青年、埔海万年楼、人和兴业路小区、光宇·阳光新苑、隆天景苑、龙寿巷15号、龙寿支路40号。

天宫殿学校

中渝爱都会、保利香槟花园(含A、B、C、D区)、渝铁西苑、仁安龙城国际、天宫殿小区、华宇北城雅郡、华宇北城中央、力帆棠悦、力帆枫樾、动力国际、泰山大道东段27号、28号小区(康居二、三期)、东湖雅苑、渝铁佳苑、晶瑞大厦、仁安里、兴馨家园、五童路后勤基地、海龙居、城市童话、龙塔华园、中央美地、比华利豪园、睿尚、人和天地、富港天地、华夏佳和苑、润都世纪、耀文星座、华宇天宫花城、招商花园城、首创十方界、天工太阳岛、锦绣山庄、锦上华庭、邮政绿苑、渝州民苑、茂源雅居、锋尚星空、龙泉锦苑、邦兴佳苑、恒顺雅苑、金地豪苑、北回归线、广电华府小区、亚热带雅居、香居美舍、北城公馆、渝环苑、天域兰湾、九建、紫露苑、人和加油站家属院、车管所集资房及天龙社区农转非小区。

两江育才中学鸳鸯校区

力帆红星广场、蓝湖郡、两江名苑、公园一号、金城银樽、北湖郡、财信小区,以及融科蔚城、海阔天空一期、橡树澜湾、金湖湾、丹鹤、白鹤小区,怡和苑、丰源丽景、盛世年华、万兴家园、中冶北簏原、鸳鸯花园、瑞骏景园、海阔天空二期、翠云花园、南山花园、联发瞰青、建工未来城、建工悦城、尚格博园、尚格锦园、水木阳光、海丰金润、花朝小区、万科金开悦府、美利山、园丁梦园、大雅金开国际、大雅云居山、金开大道1222号。

礼嘉中学礼嘉校区

白马花园1—5号(含白马社区和嘉兴社区)、金通大道998号(嘉和社区)、礼仁街575号(嘉悦山水)、礼廉街5号、礼悦江山、龙湖悠山小筑、悠山香庭、悠山庭院、悠山时光、悠山郡。

礼嘉中学金童校区

民心佳园小区、奥园部分区域(5、6、8—15期)、松龙国际。

两江西大附中北校区

北大资源博雅、康桥融府、湖霞郡、约克郡北郡、世茂·茂悦府、金科时代中心、恒大世纪城、洋丰圣乔维斯、碧桂园中骏天玺。

部分已建成小区入学过渡安排

中央公园片区相应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可选择翠云小学、花朝小学入学,初中由两江育才中学鸳鸯校区负责接收;昱湖壹号、御璟湖山、樾千山等小区相应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可选择礼嘉实验小学、白马小学入学,初中由礼嘉中学礼嘉校区负责接收;九曲河片区已建成小区相应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可选择康美二小、星湖学校入学,初中由竹林实验学校负责接收。2020年对口学校调整所涉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择2019年确定的对口划片学校就读。

新开发楼盘或新建成楼栋实行报备制。开发企业应提前主动就业主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向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2020年新建成小区开发企业未提交划片申请,原则上不直接纳入划片招生,相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则由区教育部门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

两江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继续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2020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及相应接收范围如下:

一、小学

1.天宫殿学校小学部负责接收天宫殿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2.康庄美地小学负责接收招生服务区域相应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非公租房承租户)。

3.康庄美地二小负责接收大竹林、康美街道辖区范围内(不含康庄美地小学指定接收的范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非公租房承租户)。

4.白马小学负责接收礼嘉、金山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子女入学。

5.花朝小学负责接收鸳鸯、翠云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6.人和小学负责接收人和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7.民心佳园小学负责接收招生服务区域相应范围内流动人口随子女入学。

二、初中

根据初中学校学位情况,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相对就近入学,礼嘉中学礼嘉校区、礼嘉中学金童校区、两江育才中学鸳鸯校区、金溪初中、人和实验学校、星辰初中、竹林实验学校、天宫殿学校负责接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礼嘉实验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流动人口子女由礼嘉中学礼嘉校区负责接收,博雅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流动人口子女由两江育才中学鸳鸯校区负责接收。

沙坪坝区

6月10日,沙坪坝区教委公布了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2020年,沙坪坝区小学入学学位预计12000个,初中入学学位预计8100个,招生人数以实际招生数量为准。公办中小学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同权”,初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

沙坪坝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小学适龄儿童依据“三对口”原则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初中招生入学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

2020年起,实行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年级学生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一)公办小学入学方式

1.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沙坪坝区户籍当年8月31日(含)之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根据区教委划分的各小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区按“三对口”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同时满足沙坪坝区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沙教委发〔2019〕201号)的相关要求。

2.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规定,已向沙坪坝区教委申请学位且通过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持沙坪坝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当年有效的居住证明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二)公办中学入学方式

初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

1.区内小学毕业的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

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在其毕业小学的对口中学免试入学。

2.区外小学毕业的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

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片区中学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其法定监护人应持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明、应届小学毕业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统筹安排的对应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3.区属市级重点中学初中学位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区属市级重点中学重庆七中、凤鸣山中学、青木关中学的初中招生仍按照“区域划片、多校对口、随机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由于大学城一中划转高新区,从2020年起,青木关中学初中学位电脑随机派位学校调整为青木关学区所有小学、陈家桥学区所有小学。青木关学区的巴师附小、青木关镇小对口初中为青木关中学,其沙坪坝区户籍六年级学生对口升入青木关中学初中,不参加随机派位。重庆七中、凤鸣山中学派位学区和学校保持不变。

4.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对口小学调整

因区划调整,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对口小学调整为重庆大学城第一小学校、重庆大学城第三小学校、沙坪坝区沙小盛德小学校、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一小学校、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二小学校。

5.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除重庆市上桥中学校、重庆市第十五中学校、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重庆市二塘初级中学4所农民工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外,其它尚有空余学位的普通中学也可在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主城区11区户籍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到户口所在区县入读初中。

(三)民办中小学入学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登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具备民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

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

学校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严格核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招生人数,进行类别学生的资格材料收取和核实。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邀请当年无直系亲属入学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公证处工作人员、学生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电脑摇号结果产生后,经摇号录取的学生家长在6月21日18:00点前登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沙坪坝区户籍学生,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四)特殊情况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2020年市区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我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和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含驻渝部队医务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高新区

6月10日,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发布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知,2020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公布在各小学学校门口,请各位家长前往查看。

凡符合相关招生政策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www.cqywjybm.com)进行网上报名。如果选择“公办小学”,网上注册后跳转到“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进行信息采集,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学位;如果选择“民办小学”(公办、民办不得兼报),直接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里录入信息即可。

具体操作办法可登陆“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网址:http://xxjz.gxqggfwj.com)”,阅读《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接收对象有两类,第一类是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其“户口本地址”与“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是同一地址。)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3.《预防接种证》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

第二类是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且符合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参照“三对口”政策即: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3.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巴南区

6月10日,巴南区教委对该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哪些原则要求?

1.依法入学原则

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免试入学原则

3.对口入学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年级实行“三对口”入学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4.统筹安排原则

对不符合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和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入学。

5.同步同权原则

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6.规范公平原则

招生政策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

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有哪些?

1.城区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以下同),按招生范围在对口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2.城区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购房入住、产权份额等情况由区教委按户籍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3.农村区域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4.区内公租房承租人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分别在配套学校和指定学校登记入学。

5.在巴南区经商、务工以及从事其它合法、相对稳定工作的区内外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可申请在巴南区接受义务教育。

6.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7.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区教委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及有关部门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三、抗疫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子女入学有什么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对2020年我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支援湖北医疗队(含驻渝部队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审定并公布的名单,2020年公办学校按“就近就便”原则为其提供一次性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优惠政策。

四、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规定是什么?

公办中小学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入学,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学生纳入招生计划。

五、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什么情况下实施电脑派位随机摇号录取?

只有对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

六、义务教育学校什么时间报名?什么时间录取?

民办中小学校按照全市统一时间(6月15日-19日)进行报名。家长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填写相关信息。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6月20日,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入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持相关材料到对应学校审核,7月30日前向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6月26日前,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七、电脑随机派位摇号什么时间由谁来组织实施?

6月20日,由区教委统一组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平台上,统一使用市教委开发的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软件开展随机派位,区纪委监委、区公证处、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八、家长如何获悉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没有摇中怎么办?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要在6月21日18:00前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相关规定由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

九、新建楼盘业主子女入学安排的原则是什么?

2020年新建楼盘接房已入住业主子女,根据该楼盘入学需求情况和周边教育资源现状分类统筹安排就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