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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地摊经济”如火如荼,“走,摆摊去!”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口头禅。但是 你可知道摆地摊也涉及很多法律问题。
嘉兴的地摊夜市
以案释法
1因为摊位费当众厮打 双双被拘留
2019年10月,小珍在濮院大其里菜场摆地摊卖鱼,因被要求缴纳不合理的水费、卫生费用等问题,与管理员老贾发生争执。当时,老贾还把小珍的鱼盆掀翻了。冲动之下,小珍到菜场门口的公共厕所,提了一桶秽物,泼向了老贾,后两人当众厮打。事发后,两人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老贾还向桐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小珍侵犯其人格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误工费、医疗费等。
法院判决
桐乡法院结合双方的过错责任、侵害手段、场合等因素,判决小珍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875元。
2暴力抗拒执法 构成妨害公务罪
2018年12月6日,黎某某在某市场占道经营贩卖猪肉,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前往执法时,黎某某手持一把猪肉刀向执法人员挥舞,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暂扣其物品。在争执过程中,一名执法人员手部受伤。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3商品商标要注意 一不小心就侵权
占道经营起冲突 冲动付出代价
2019年6月,李某兰正准备在街边摆地摊,她把装有货物的袋子放在地上作为记号。之后,蒙某开车到其摆摊位置,准备泊车,不小心压到李某兰的袋子。李某兰见状,上前争执并用扫把敲打蒙某车辆,要求蒙某将车开走。蒙某下车与李某兰对骂,很快两人扭打起来,最后李某兰被蒙某打伤并致其住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兰对本案事件应负次要责任,蒙某负主要责任。判决被告蒙某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共3730元。
5摆摊卖假古董 还请了一群托
2017年10月18日,唐某在某集贸市场门口处摆地摊售卖龟形工艺品,并谎称是在工地挖到的“古董”。史某、王某、冉某、李某冒充路人围观、出价,以吸引他人购买。当日10时许,被告人史某、王某、冉某、唐某、李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得被害人何某人民币5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某、王某、冉某、唐某、李某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均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法律点
1产品质量
消费者买到次品假货怎么办呢?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要求民事赔偿。如果情节严重,销售者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
2食品安全
食品摊贩可以合法销售食品,但是要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各地的管理办法,一般是要求备案,办理公示卡和健康证。如果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如果是销售过程存在欺诈,则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3倍的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3知识产权
侵犯知识产权的,销售者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数额根据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和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构成刑事犯罪的 ,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4城市管理
文明设摊,应当积极配合城管等部门工作,不阻碍交通、不影响街面卫生、不影响他人生活,否则也可能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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