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

户籍学生升学实行

多校划片、指标到校、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相结合

10日,渝中区教委公布2020初中招生政策,户籍学生升学坚持实行“多校划片、指标到校、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根据学生及家长入学志愿,相对均衡地分配12所中学派位指标,对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学生直接升入该中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以抽签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升学中学。

■非户籍生这些情况可参照户籍生执行

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并长期居住,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在本区小学毕业、需升入本区初中的非户籍生,参照户籍生升学办法执行:在本区已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产权须达51%以上),或者在本区投资经营且依法纳税(含按规定减免税),或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现役军人(含武警)、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区工作的外籍专家、华侨、港澳台同胞,其子女就读初中,按照有关规定,参照户籍生升学办法执行。烈士子女可由法定监护人或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以市、区卫健委公布的名单为准),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原则,结合家长和学生意愿,2020年为其提供一次优先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的优惠政策。

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在本区居住(租住),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未列入社会保险范围以及未在本区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且需升入本区初中的非户籍生,主要由指定初中接收,具体办法见《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非渝中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渝中教〔2018〕93号)》。

能适应学校生活、具有学习能力的中重度智力残障和听力残疾儿童小学毕业后,原则上由区培智学校和市聋哑学校接受。

■首先按照抽签派位招生

按照重庆市教委的要求,渝中区初中招生录取工作于6月20日启动,并按照抽签派位招生、对口直升招生、非户籍生招生的顺序进行。

第一类抽签派位招生。对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由学校直接录取,并将该生信息录入新生报名登记系统,区内其他中学一律不得录取,其不足指标以“对口直升”方式予以补足。

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以抽签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升学中学,实施抽签派位的中学不再接收“对口直升”学生。凡填报了志愿的学生,必须参加抽签派位。放弃抽签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参加抽签派位的学生,只能由“对口直升”中学录取,区内其他中学一律不得录取。

抽签派位结束后,学生需在6月21日前。持派位通知书到派位中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类对口直升招。6月25日前,区教委对放弃志愿学生、放弃抽签或者未能参加抽签学生和抽签派位未能确定其志愿填报中学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人数匹配、整校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统筹安排对口直升中学(另行通知),对口中学按规定予以接收。

各中学须于7月30日前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第三类非户籍生招。7月7日前,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到指定接收中学登记申请,学校要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完善有关手续。

7月15日前,指定接收中学要按照“两为主、两纳入”政策,按照规定的顺序录取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将学生基本信息录入网上新生报名登记系统。

记者 林祺

还有这条招生预警信息必须看

10日,渝中区教委公布2020年小学招生政策,同时发布招生预警信息提示——2020年,渝中区大坪小学、马家堡小学、石油路小学、解放小学、中华路小学竹园分部计划学位只能基本满足渝中户籍学生入学需求。请符合非渝中户籍学生入学条件、确需在渝中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监护人请提前做好安排,到两路口街道、菜园坝街道、南纪门街道、朝天门街道等指定学校报名,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一)渝中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招生学区学校报名,学校按“三对口”原则审查新生入学资格。

在学校学位紧张的情况下,按如下政策实施: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未达到51%的;购买二手房入户,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未满1年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以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时间为准)的;同一产权的二手房原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且未满6年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较重生理缺陷,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听力残疾儿童、中重度智力残障儿童,由重庆市聋哑学校或培智学校予以接收。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及有关部门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原则:

1.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的户籍,且父母一方拥有房屋产权,并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的。

2.适龄儿童为孤儿,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且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并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的。

3.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的,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学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三)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且居住(含租住)在我区,有稳定住所和收入,其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的指定学校报名。

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暂住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四)特殊人群子女入学。

1.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原则,结合家长和学生意愿,2020年为其提供一次优先安排到公办小学就读的优惠政策。

2.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3.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6年内未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拆迁户子女可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4.人和街小学、红岩小学、巴蜀小学、人民小学4所小学经市教委批准,可以接收持外国普通护照来渝学习的中小学适龄学生和在渝常住外籍人士的随行子女。

(五)民办小学招生入学。

渝中区天地人和街小学与公办小学同步招生,且公办民办学校不得兼报,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记者 林祺

高新区

先接收直管园内户籍适龄儿童

10日,重庆高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公布,重庆高新区2020年小学一年级预计学位约7500个,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首先接收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再接收持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的非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若学校因容量限制导致不能全部接收符合条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现住址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未能接收部分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区外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照“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若全区学位安排满额,将不再继续安排区外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1.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办法

(1)入读非学位紧张学校。区内户籍小学适龄儿童按照“三对口”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免试划片入学。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直管园内,但不满足“三对口”原则,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入学。

(2)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外,学位紧张学校六年内为同一住房对应户籍户主合法养育的子女提供学位(简称“六年读一户”)。独立拥有住房产权的,家庭人均不低于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共同拥有住房产权的,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不低于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且户籍迁入本区的家庭小学适龄儿童,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简称“满一年”)。

2018年9月1日(含)之后,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一手住房的,还需满足“满一年”的条件;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的,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的条件(简称“满三年”)。

学位紧张学校的名单根据学位紧张状况动态调整,并在提前一年的7月30日前公布;“满一年”“满三年”的截至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起始时间以此推算。

2.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办法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向公共服务局申请学位,并持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当年有效的《居住证》或当年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按《重庆高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学位安排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3.其他情况

市级直管公房、区级直管公房、单位直管公房连续租住、迁户满三年及以上的家庭适龄儿童按“三对口”原则入学,未达到条件者,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征地、征收(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政府审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严格执行《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渝教基发〔2016〕84号),坚持“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公租房、廉租房承租户实行非直管园内户籍义务教育在读学生“家庭退租、孩子转学”。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公共服务局严格核定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承接政府购a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公共服务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学生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区内户籍学生,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到高新区直管园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记者 林祺

小学新生网上报名指南来啦!

10日,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发布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知,2020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公布在各小学学校门口,请各位家长前往查看。

凡符合相关招生政策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www.cqywjybm.com)进行网上报名。如果选择“公办小学”,网上注册后跳转到“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进行信息采集,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学位;如果选择“民办小学”(公办、民办不得兼报),直接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里录入信息即可。

具体操作办法可登陆“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网址:http://xxjz.gxqggfwj.com)”,阅读《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接收对象有两类,第一类是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其“户口本地址”与“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是同一地址。)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3.《预防接种证》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

第二类是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且符合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参照“三对口”政策即: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3.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记者 林祺

渝北区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

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10日,《渝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出台,方案提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破除跨区域掐尖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录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各类竞赛考试证书挂钩等突出问题,根治学校招生乱象。

就近免试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等违规方式选拔学生,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对口入学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同步同权

2020年起,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享有同样权利,履行同样义务,实现共同发展。

破立并举

建立规范招生制度,破除跨区域掐尖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录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各类竞赛考试证书挂钩等突出问题,根治学校招生乱象。坚持规范行为与提升质量并重,形成良好教育生态环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规范公平

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招生办法

(一)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及资料准备

1.“三对口”学生入学

凡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区外,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镇区域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20年6月20日已在我区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有在此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明细或纳税证明。

(4)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0年6月20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19年12月20日前办理的)。

(5)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报名审核流程及通知书发放

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全区实行网络报名登记+现场核实的招生方式(重庆八中渝北校区、渝北区数据谷中学招生除外):

1.网上申请: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

申请人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线上初审

(1)学校对“三对口”学生申请材料线上初审: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

(2)教管中心(学校)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材料线上初审:2020年6月25日—6月30日

3.资格审查

(1)“三对口”资格审查: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区教委调取各校招生数据,与公安、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将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学生信息发至学校。

(2)流动人口资格审查:2020年7月1日—7月7日,由申请人持原始资料到教管中心(学校)查验,教管中心(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4.招生录取

(1)6月20日,公、民办中小学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6月21日—6月23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三对口”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登记、审核、录取。

(3)6月23日,民办学校发放通知书。6月25日前,公办学校发放“三对口”学生录取通知书。

(4)7月15日前,由教管中心(学校)反馈申请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15日之后不再受理。初中流动人口招生由区教委指定的学校自主实施,时间与小学同步。

记者 陈竹

残疾儿童、二手房业主子女等

特殊类学生入学看这里

10日,《渝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出台,针对特殊类学生入学,该方案给出了解决途径。针对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区数据谷中学校、渝北区巴蜀小学校、渝北区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校等学位紧张的学校招生范围内,二手房业主子女需迁户入住满五周年才能按“三对口”政策入学,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残疾儿童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的残疾适龄学生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公办学校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区教委协助其进入渝北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开发征地农转城人员子女

由拆迁、征地实施镇(街)开发办于6月20日前统一造册报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龙兴、石船区域的开发人员主要安排在龙石片区就读。

各类优待政策对象子女

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港澳台同胞、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渝北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区外就读小学的毕业生

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持毕业证、户籍资料、房产资料到对口初中申请入学,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其他特殊情况

符合“三对口”条件,迁入户籍未满1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符合“三对口”条件,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份额未达51%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在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区数据谷中学校、渝北区巴蜀小学校、渝北区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校等学位紧张的学校招生范围内,二手房业主子女需迁户入住满五周年才能按“三对口”政策入学,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与购房业主一并迁户并共同居住的子女按照“三对口”政策入学,因婚姻变化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记者 陈竹

两江新区

公办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已公布

《重庆两江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重庆两江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服务区域调整方案》已对外公布。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2020年两江新区小学计划招生9835人(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计划招生5130人(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具体人数以实际招生为准。

招生办法

一、区内户籍学生入学。

1.区内户籍学生(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下同)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不符合“三对口”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部门结合其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到对口招生学校核实基础信息,并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建立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入学预警机制。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要加强对招生中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具体预警提示内容由学校根据区域实际提出,报区教育部门备案,提前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招生范围内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负责做好政策解释,收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统一汇总后报区教育部门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稳定地接受义务教育,其合法监护人原则上在两江新区范围内(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下同)应有稳定的职业和固定的居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定点接收学校为基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向定点接收学校申请就学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从业证明材料。与辖区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辖区工商部门签发的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其他从业证明材料。

(2)辖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以及在辖区内购置的房产证明或在辖区内承租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务工单位出具的在职工宿舍居住的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4)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四、民办中小学招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相关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民办学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等,严格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暂不限定民办学校具体招生范围、对象,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五、入学中的其他情况。

1.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对2020年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含驻渝部队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市、区(县)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审定并公布的名单,2020年为其提供一次在入园入学、高中阶段升学、参加高考服务指导以及进入市属高等院校学习优惠政策。

2.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特殊人员子女就学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要求处理。

3.公租房、配住廉租房人员子女由相应的指定对口接收学校接收入学(申请入学时,应提供相应的承租配租合同、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小学毕业证明等),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经核实后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原农转城人员子女由区教育部门根据其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转非居民子女,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对应招生学校申请入学,确需在安置房所在地入学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核实情况后,在居住地学校学位许可的情况下,由区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5.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6.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区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在本招生片区内就读的学生和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

信息采集与报名流程

一、招生入学信息公布。

公布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同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二、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教育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所在区县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所在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6月26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7月30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服务区域

小学

学校 招生区域

竹林实验学校

江与城(含新江与城一期1、2、3组团)、天元道、天骄公园、楠竹苑、慈竹苑、水竹苑、商业中心、页岩村。

人和实验学校

龙寿路609-1015号区间的单号、龙寿路1016号及以上的还建房小区、吉乐大道218号、和睦路,协信柠檬郡、协信TOWN,棕榈泉、加新沁园、天湖美镇、东方王榭、东方雅郡、协信春山台。

天宫殿学校

中渝爱都会、保利香槟花园(含A、B、C、D区)、渝铁西苑、仁安龙城国际、天宫殿小区、华宇北城雅郡、华宇北城中央、力帆棠悦、力帆枫樾、动力国际、泰山大道东段27号、28号小区(康居二、三期)、东湖雅苑、渝铁佳苑、晶瑞大厦、仁安里、兴馨家园、五童路后勤基地、海龙居、城市童话、龙塔华园。

童心小学

荣鼎国际、大众御湖苑、金城地豪、天和逸苑、天工太阳岛、锦绣山庄、锦上华庭、邮政绿苑、渝州民苑、茂源雅居、锋尚星空、龙泉锦苑、邦兴佳苑、恒顺雅苑、金地豪苑、北回归线、广电华府小区、亚热带雅居、香居美舍、北城公馆、渝环苑、天域兰湾、九建、紫露苑、人和加油站家属院、车管所集资房及天龙社区农转非小区 。

康庄美地第二小学

康庄美地C期、D期、E期。

橡树湾小学

力帆红星广场、蓝湖郡、两江名苑、公园一号、金城银樽、北湖郡、财信小区,以及融科蔚城、海阔天空一期、橡树澜湾、金湖湾。

两江新区人民小学

根据原定招生条件进行招生。

万年路小学

同舟世纪苑、春城斓山、金和苑、爱琴庄园、富抱泉花园、盈田经开里、万科悦峰悦府、金鹏金岭。

金州小学

华宇上院、万科城(含哲园、颐府、御澜山)、玥湖园、金州苑、象屿两江、约克郡南郡(不符合两江新区人民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星湖学校

融创凡尔赛(含凡尔赛花园、领馆)、东原(含东原星樾、湖山樾)、康田蔚蓝海、龙湖尘林间、龙湖舜山府。

行远小学

华夏城、万年景苑、小城故事、邢家桥社区、京海小城、加新花园一期、人和家园、爱家苑、鼎科阿布阿布、富悦景苑、龙寿路608-1014号区间双号、万年路255号、309号、420-436号,枫山秀景、万紫山、人和花园、俊和新青年、埔海万年楼、人和兴业路小区、光宇阳光新苑、隆天景苑、龙寿巷15号。

博雅小学

北大资源博雅、康桥融府、湖霞郡、约克郡北郡(不符合两江新区人民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金科时代中心、洋丰圣乔维斯、碧桂园中骏天玺。

花园小学

中央美地、比华利豪园、睿尚、人和天地、富港天地、华夏佳和苑、润都世纪、耀文星座、华宇天宫花城、招商花园城、首创十方界。

逸翠小学

绿地翠谷、逸翠庄园、保利华庭、保利豪园。

礼嘉实验小学

龙湖两江新宸、华侨城、晟景台。

鸳鸯小学

丹鹤、白鹤小区,怡和苑、丰源丽景、盛世年华、万兴家园、中冶北簏原、鸳鸯花园、瑞骏景园、海阔天空二期。

翠云小学

翠云花园、南山花园、联发瞰青、建工未来城、建工悦城、尚格博园、尚格锦园、水木阳光、海丰金润。

康庄美地小学

含康庄美地A期、B期,金竹园、银竹园。

白马小学

礼嘉街道白马花园1—5号(含白马社区和嘉兴社区)、金通大道998号(嘉和社区)、礼仁街575号(嘉悦山水)、礼廉街5号、礼悦江山。

人和小学

加新花园二期、天一顺和康城、三鑫家园、天禾小区、人和供销社家属院、祥和商住楼、人和转运站家属楼、恒大华府、中兴渝景苑、金科小城故事、怡和小区、万科缇香郡、南极凤麟苑、金科天簌城美社、金科中华坊紫园、东原黄山大道东、人和丽景、加新仁和欣座、汪家桥农转非小区、海洲国际公寓、龙寿支路40号。

花朝小学

花朝小区、万科金开悦府。

金山小学栖霞路校区

爱加丽都、爱加西西里、叠彩城、金汇苑、好望山、奥园部分区域(1、2、3、4、7期)。

金山小学金童校区

奥园部分区域(5、6、8—15期)、松龙国际。

金山小学美利山校区

美利山、园丁梦园、大雅金开国际、大雅云居山、金开大道1222号。

民心佳园小学

民心佳园小区。

金渝学校

复地、金山名都、尚岭花园、保利高尔夫花园、保利公馆。

星光学校水晶郦城校区

龙湖水晶郦城、龙湖西苑、龙湖香樟林、枫林秀水、财富中心、劲力五星城(一期、二期)、尚源印象、北岸新洲、九龙湖畔、创业公寓、欧瑞蓝爵公馆。

星光学校礼嘉校区

龙湖悠山小筑、悠山香庭、悠山庭院、悠山时光、悠山郡。

重光小学

恒大翡翠华庭、恒大御景半岛、恒大山水城、恒大世纪城、协信星都会、世茂茂悦府。

初中

学校 招生区域

金溪初中

复地、金山名都、尚岭花园、保利高尔夫花园、保利公馆、绿地翠谷、逸翠庄园、保利华庭、保利豪园、爱加丽都、爱加西西里、叠彩城、金汇苑、好望山、奥园部分区域(1、2、3、4、7期)。

星辰初中

华宇上院、万科城(含哲园、颐府、御澜山)、玥湖园、金州苑、象屿两江、约克郡南郡、龙湖水晶郦城、龙湖西苑、龙湖香樟林、枫林秀水、财富中心、劲力五星城(一期、二期)、尚源印象、北岸新洲、九龙湖畔、创业公寓、欧瑞蓝爵公馆、融创凡尔赛(含凡尔赛花园、领馆)、东原(含东原星樾、湖山樾)、康田蔚蓝海、龙湖尘林间、龙湖舜山府、恒大翡翠华庭、恒大御景半岛、恒大山水城、协信星都会、荣鼎国际、大众御湖苑、金城地豪、天和逸苑。

两江巴蜀中学

龙湖两江新宸、华侨城、晟景台。

竹林实验学校

江与城(含新江与城一期1、2、3组团)、天元道、天骄公园、楠竹苑、慈竹苑、水竹苑、商业中心、页岩村、康庄美地A区、B区、C区、D区、E区、金竹苑、银竹苑。

人和实验学校

龙寿路609-1015号区间的单号、龙寿路1016号及以上的还建房小区、吉乐大道218号、和睦路,协信柠檬郡、协信TOWN,棕榈泉、加新沁园、天湖美镇、东方王榭、东方雅郡、协信春山台、加新花园二期、天一顺和康城、三鑫家园、天禾小区、人和供销社家属院、祥和商住楼、人和转运站家属楼、恒大华府、中兴渝景苑、金科小城故事、怡和小区、万科缇香郡、南极凤麟苑、金科天簌城美社、金科中华坊紫园、东原黄山大道东、人和丽景、加新仁和欣座、汪家桥农转非小区、海洲国际公寓、同舟世纪苑、春城斓山、金和苑、爱琴庄园、富抱泉花园、盈田经开里、万科悦峰悦府、金鹏金岭、华夏城、万年景苑、小城故事、邢家桥社区、京海小城、加新花园一期、人和家园、爱家苑、鼎科阿布阿布、富悦景苑、龙寿路608-1014号区间双号、万年路255号、309号、420-436号,枫山秀景、万紫山,人和花园,吉乐大道216号、俊和新青年、埔海万年楼、人和兴业路小区、光宇阳光新苑、隆天景苑、龙寿巷15号、龙寿支路40号。

天宫殿学校

中渝爱都会、保利香槟花园(含A、B、C、D区)、渝铁西苑、仁安龙城国际、天宫殿小区、华宇北城雅郡、华宇北城中央、力帆棠悦、力帆枫樾、动力国际、泰山大道东段27号、28号小区(康居二、三期)、东湖雅苑、渝铁佳苑、晶瑞大厦、仁安里、兴馨家园、五童路后勤基地、海龙居、城市童话、龙塔华园、中央美地、比华利豪园、睿尚、人和天地、富港天地、华夏佳和苑、润都世纪、耀文星座、华宇天宫花城、招商花园城、首创十方界、天工太阳岛、锦绣山庄、锦上华庭、邮政绿苑、渝州民苑、茂源雅居、锋尚星空、龙泉锦苑、邦兴佳苑、恒顺雅苑、金地豪苑、北回归线、广电华府小区、亚热带雅居、香居美舍、北城公馆、渝环苑、天域兰湾、九建、紫露苑、人和加油站家属院、车管所集资房及天龙社区农转非小区。

两江育才中学鸳鸯校区

力帆红星广场、蓝湖郡、两江名苑、公园一号、金城银樽、北湖郡、财信小区,以及融科蔚城、海阔天空一期、橡树澜湾、金湖湾、丹鹤、白鹤小区,怡和苑、丰源丽景、盛世年华、万兴家园、中冶北簏原、鸳鸯花园、瑞骏景园、海阔天空二期、翠云花园、南山花园、联发瞰青、建工未来城、建工悦城、尚格博园、尚格锦园、水木阳光、海丰金润、花朝小区、万科金开悦府、美利山、园丁梦园、大雅金开国际、大雅云居山、金开大道1222号。

礼嘉中学礼嘉校区

白马花园1—5号(含白马社区和嘉兴社区)、金通大道998号(嘉和社区)、礼仁街575号(嘉悦山水)、礼廉街5号、礼悦江山、龙湖悠山小筑、悠山香庭、悠山庭院、悠山时光、悠山郡。

礼嘉中学金童校区

民心佳园小区、奥园部分区域(5、6、8—15期)、松龙国际。

两江西大附中北校区

北大资源博雅、康桥融府、湖霞郡、约克郡北郡、世茂茂悦府、金科时代中心、恒大世纪城、洋丰圣乔维斯、碧桂园中骏天玺。

部分已建成小区入学过渡安排

中央公园片区相应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可选择翠云小学、花朝小学入学,初中由两江育才中学鸳鸯校区负责接收;昱湖壹号、御璟湖山、樾千山等小区相应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可选择礼嘉实验小学、白马小学入学,初中由礼嘉中学礼嘉校区负责接收;九曲河片区已建成小区相应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可选择康美二小、星湖学校入学,初中由竹林实验学校负责接收。2020年对口学校调整所涉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择2019年确定的对口划片学校就读。

新开发楼盘或新建成楼栋实行报备制。开发企业应提前主动就业主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向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2020年新建成小区开发企业未提交划片申请,原则上不直接纳入划片招生,相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则由区教育部门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

两江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继续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2020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及相应接收范围如下:

一、小学

1.天宫殿学校小学部负责接收天宫殿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2.康庄美地小学负责接收招生服务区域相应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非公租房承租户)。

3.康庄美地二小负责接收大竹林、康美街道辖区范围内(不含康庄美地小学指定接收的范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非公租房承租户)。

4.白马小学负责接收礼嘉、金山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子女入学。

5.花朝小学负责接收鸳鸯、翠云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6.人和小学负责接收人和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7.民心佳园小学负责接收招生服务区域相应范围内流动人口随子女入学。

二、初中

根据初中学校学位情况,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相对就近入学,礼嘉中学礼嘉校区、礼嘉中学金童校区、两江育才中学鸳鸯校区、金溪初中、人和实验学校、星辰初中、竹林实验学校、天宫殿学校负责接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礼嘉实验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流动人口子女由礼嘉中学礼嘉校区负责接收,博雅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流动人口子女由两江育才中学鸳鸯校区负责接收。

据重庆两江新区公众号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读这些学校

10日,两江新区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天宫殿学校小学等7所小学校,礼嘉中学礼嘉校区等8所中学为两江新区2020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为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稳定地接受义务教育,其合法监护人原则上在两江新区范围内(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应有稳定的职业和固定的居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定点接收学校为基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向定点接收学校申请就学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从业证明材料。与辖区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辖区工商部门签发的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其他从业证明材料。

(2)辖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以及在辖区内购置的房产证明或在辖区内承租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务工单位出具的在职工宿舍居住的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4)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2020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及相应接收范围:

(一)小学

1.天宫殿学校小学部负责接收天宫殿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2.康庄美地小学负责接收招生服务区域相应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非公租房承租户)。

3.康庄美地二小负责接收大竹林、康美街道辖区范围内(不含康庄美地小学指定接收的范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非公租房承租户)。

4.白马小学负责接收礼嘉、金山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子女入学。

5.花朝小学负责接收鸳鸯、翠云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6.人和小学负责接收人和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7.民心佳园小学负责接收招生服务区域相应范围内流动人口随子女入学。

(二)初中

根据初中学校学位情况,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相对就近入学,礼嘉中学礼嘉校区、礼嘉中学金童校区、两江育才中学鸳鸯校区、金溪初中、人和实验学校、星辰初中、竹林实验学校、天宫殿学校负责接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礼嘉实验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流动人口子女由礼嘉中学礼嘉校区负责接收,博雅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流动人口子女由两江育才中学鸳鸯校区负责接收。

记者 陈竹

大渡口区

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公布

10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教委发布《大渡口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大渡口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情况及招生范围。

2020年,大渡口区小学拟招生109个班,共计4695个学位;初中97个班,共计4810个学位。

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就近免试原则。结合辖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学校招生范围,确保每名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学校学位。

本区户籍的义务教育新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具体的每所学校招生范围是如何划定的?大渡口区教委对划片情况及招生范围进行了说明。

大渡口区主要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对于处于人口密集、路段复杂的地方,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学校,实行多所学校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属于多校划片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学生由监护人选择其中1所学校报名。

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主要针对有户籍地址的居民住宅楼,商住公寓楼不在划片之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只适用于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转学属于插班,若片区学校无学位,符合“三对口”条件学生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大渡口区教委表示,教育行政部门在划分片区时不只是考虑距离远近,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全区的校点布局、生源分布以及学校的收生容量,因此,“就近”是指“相对就近”,并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最近”。具体划片招生范围以适龄学生入学当年公布的划片招生方案为准。

记者 秦健

沙坪坝区

对2020年初中入学政策不清楚?

这18个问答为你解惑

为便于广大家长朋友了解沙坪坝区2020年初中招生入学政策,沙坪坝区教委整理了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相关问答,相信有助于家长们对政策有更清晰了解。

1.为什么要实施“公民同招”“电脑派位摇号”?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改革民办学校招生,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市教委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沙坪坝区制定了《沙坪坝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市教委文件要求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哪些学校的初中学位需要进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

一是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二是沙坪坝区区属公办市级重点中学重庆七中、凤鸣山中学、青木关中学的初中入学指标仍继续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其摇号方式与往年保持不变。

3.沙坪坝区范围内的民办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校有哪些?

答:重庆市名校联合中学校、重庆市树人中学校、重庆市南渝中学校。

4.沙坪坝区哪些学生具有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摇号资格?

具有重庆户籍的沙坪坝区小学六年级应届学生可自愿选择重庆市内的一所民办中学(不限于沙坪坝区范围内三所)报名,参加电脑摇号。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具备民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

5.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以填报几所民办学校?可以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时填报吗?

按照市、区教委文件规定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具体民办学校的报名要求和报名方式请咨询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直接咨询学校。

6.如何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摇号?

第一步:网上信息填报。要申请民办初中学校学位的小学应届毕业学生及家长,于6月15—19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民办初中报名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过程中点选“保存为草稿”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再次登陆修改;点选“确认提交”后志愿填报即完成,不能再进行修改;未点选“确认提交”志愿填报无效。第二步:参加电脑摇号。6月20日区教委将严格按照市教委文件要求,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中小学校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摇号。

7.摇号结果怎样查询和确认?

摇号结果查询。摇号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摇号结果确认。摇中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沙坪坝区户籍学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8.公办、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未摇中的沙坪坝区户籍学生将如何安排初中入学?

公办、民办电脑随机派位未摇中的区内小学毕业的本区户籍学生,于6月24日在所在小学领取对口中学录取通知书,6月27日到对口中学报名登记;未按规定时间到对口学校报到的学生,由区教委中招办于8月底统筹安排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入学。公办、民办电脑随机派位未摇中的非沙坪坝区小学毕业的本区户籍学生,7月25日-26日由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明、应届小学毕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委中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9.民办学校电脑摇号未摇中的沙坪坝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区户籍学生如何安排初中入学?

此类未摇中的学生,可按照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方式统筹安排入学。主城区11区户籍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到户口所在区入读初中。

10.如何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

6月15—19日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期间,家长可以以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身份证号码最后六位数为密码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进行报名信息采集;也可以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

11.完成了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登记是否就取得了初中入学学位?

学生报名信息采集并不是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有学位申请需求的家长可向拟申请学校或学校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咨询,了解相关政策。

12.从哪些途径可以知晓2020年沙坪坝区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

主要有五种途径。一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查阅相关信息;二是通过关注“沙坪坝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三是可以到各中学校进行现场咨询或在社区信息张贴公示栏查阅相关信息;四是可向学生所在小学进行初中入学政策咨询;五是到沙坪坝区教委进行咨询或拨打区教委中招办咨询电话86055515、86055516进行政策咨询。

13.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是否全部用于电脑摇号录取?

不是。按照市教委文件规定,2020年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按招生计划在扣除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名额、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计划后,剩余学位进行电脑摇号派位录取。

14.民办初中电脑摇号抽中后民办学校还要收取学费吗?

民办初中电脑摇号抽中并录取的学生仍需按照物价部门审核同意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15.2020年沙坪坝区的公办初中入学政策有变化吗?

公办初中入学政策没有变化,继续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执行。

16.哪类学生可以参加区属公办市级重点中学初中入学指标随机派位?

未参加民办中学随机派位且在沙坪坝区小学毕业的沙坪坝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具有申请参加毕业小学对应片区区属市级重点中学初中入学指标随机派位的资格。参加民办初中随机派位的学生不能参加公办市级重点中学初中入学指标随机派位。非沙坪坝区户籍毕业生或区外小学毕业的沙坪坝区户籍学生不具有参加公办区属市级重点中学初中入学随机派位的资格。

17.孩子户口不在沙坪坝区可以在沙坪坝就读公办中学吗?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除重庆市上桥中学校、重庆市第十五中学校、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重庆市二塘初级中学4所农民工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外,其它尚有空余学位的普通中学也可在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主城区11区户籍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到户口所在区入读初中。

18.学生在沙坪坝区小学毕业,户籍在沙坪坝区内有变动,可以在学生户籍目前所在片区公办初中入学吗?

沙坪坝区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其毕业小学的对口中学入学。

记者 林祺

失信被执行人子女

不具备民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

10日,沙坪坝区教委公布了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2020年,沙坪坝区小学入学学位预计12000个,初中入学学位预计8100个,招生人数以实际招生数量为准。公办中小学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同权”,初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

沙坪坝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小学适龄儿童依据“三对口”原则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初中招生入学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

2020年起,实行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年级学生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一)公办小学入学方式

1.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沙坪坝区户籍当年8月31日(含)之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根据区教委划分的各小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区按“三对口”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同时满足沙坪坝区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沙教委发〔2019〕201号)的相关要求。

2.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规定,已向沙坪坝区教委申请学位且通过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持沙坪坝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当年有效的居住证明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二)公办中学入学方式

初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

1.区内小学毕业的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

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在其毕业小学的对口中学免试入学。

2.区外小学毕业的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

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片区中学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其法定监护人应持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明、应届小学毕业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统筹安排的对应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3.区属市级重点中学初中学位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区属市级重点中学重庆七中、凤鸣山中学、青木关中学的初中招生仍按照“区域划片、多校对口、随机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由于大学城一中划转高新区,从2020年起,青木关中学初中学位电脑随机派位学校调整为青木关学区所有小学、陈家桥学区所有小学。青木关学区的巴师附小、青木关镇小对口初中为青木关中学,其沙坪坝区户籍六年级学生对口升入青木关中学初中,不参加随机派位。重庆七中、凤鸣山中学派位学区和学校保持不变。

4.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对口小学调整

因区划调整,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对口小学调整为重庆大学城第一小学校、重庆大学城第三小学校、沙坪坝区沙小盛德小学校、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一小学校、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二小学校。

5.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除重庆市上桥中学校、重庆市第十五中学校、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重庆市二塘初级中学4所农民工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外,其它尚有空余学位的普通中学也可在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主城区11区户籍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到户口所在区县入读初中。

(三)民办中小学入学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登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具备民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

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

学校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严格核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招生人数,进行类别学生的资格材料收取和核实。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邀请当年无直系亲属入学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公证处工作人员、学生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电脑摇号结果产生后,经摇号录取的学生家长在6月21日18:00点前登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沙坪坝区户籍学生,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四)特殊情况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2020年市区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我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和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含驻渝部队医务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记者 林祺

巴南区

民办学校摇号、新建楼盘业主子女入学看这里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什么情况下实施电脑派位随机摇号录取?新建楼盘业主子女入学安排的原则是什么?6月10日,巴南区教委对该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哪些原则要求?

1.依法入学原则

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免试入学原则

3.对口入学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年级实行“三对口”入学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4.统筹安排原则

对不符合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和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入学。

5.同步同权原则

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6.规范公平原则

招生政策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

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有哪些?

1.城区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以下同),按招生范围在对口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2.城区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购房入住、产权份额等情况由区教委按户籍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3.农村区域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4.区内公租房承租人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分别在配套学校和指定学校登记入学。

5.在巴南区经商、务工以及从事其它合法、相对稳定工作的区内外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可申请在巴南区接受义务教育。

6.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7.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区教委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及有关部门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三、抗疫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子女入学有什么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对2020年我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支援湖北医疗队(含驻渝部队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审定并公布的名单,2020年公办学校按“就近就便”原则为其提供一次性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优惠政策。

四、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规定是什么?

公办中小学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入学,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学生纳入招生计划。

五、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什么情况下实施电脑派位随机摇号录取?

只有对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

六、义务教育学校什么时间报名?什么时间录取?

民办中小学校按照全市统一时间(6月15日-19日)进行报名。家长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填写相关信息。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6月20日,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入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持相关材料到对应学校审核,7月30日前向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6月26日前,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七、电脑随机派位摇号什么时间由谁来组织实施?

6月20日,由区教委统一组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平台上,统一使用市教委开发的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软件开展随机派位,区纪委监委、区公证处、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八、家长如何获悉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没有摇中怎么办?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要在6月21日18:00前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相关规定由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

九、新建楼盘业主子女入学安排的原则是什么?

2020年新建楼盘接房已入住业主子女,根据该楼盘入学需求情况和周边教育资源现状分类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记者 秦健

江北区

全区小学生按“三对口”入学

8日,《江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出炉,全区小学生按照“三对口”入学,江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和划片、统筹安排”方式升入本区公办初中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政策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委备案,户籍地对口学校要坚持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江北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家长凭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产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下办法到对应小学办理入学手续。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1)三对口。全区公办小学招收符合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适龄儿童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户主、房产是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主或房产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适龄儿童父母双亡、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且实际居住、户主和房产是其他法定监护人。

(2)两对口。全区公办小学(除“三对口”入学压力大的学校)在保障“三对口”入学基础上,招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额满为止。

——适龄儿童户籍在招生范围且自出生就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或母)一起在招生范围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3年以上。

——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北区且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实际购房2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江北区,但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实际购房3年以上(父或母持100%产权)并实际居住。

(3)其他。 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但不符合“三对口”、“两对口”情况入学的适龄儿童,全区公办小学(除入学压力大的学校)在保障“三对口”、“两对口”入学,学位空余前提下,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就先就近原则,审查合格后予以招收,额满为止或由区教委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和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入学政策

江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和划片、统筹安排”方式升入本区公办初中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1)江北区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三对口”或“划片”学校对口升入初中。初中学校按照区教委规定组织招生。

(2)江北区户籍、非本区小学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需回本区就读初中的,由家长向区教委提交本区入学申请和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产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区教委根据就先就近原则和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全区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

记者 陈竹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报名人数超招生计划摇号录取

8日,《江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月26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摇号录取工作。

7月30日前,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月16日-8月20日,区教委根据政策办理区外返回户籍地需要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8月底,中小学新生报到入学,学校启动注册学籍申请;9月下旬,区教委审核学籍。根据重庆市教委有关规定,学生没有到校报到注册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为正式在校生。

记者 陈竹

南岸区

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实行“对口直升”

10日,重庆市南岸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出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初中新生入学实行“对口直升”等方式,即南岸户籍学生小学毕业后,根据初中学校学位实际,按照“三对口”“两对口”“一对口”顺序进行录取。

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南岸区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手续。

(1)提交材料

①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公房为房屋使用证);

③适龄儿童如因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处,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需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