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古典文学中一贯以来的主角“诗文”,“诗”大致可以分为“古体”和“新体”两种,而是“文”也分为“韵文”和“散文”。
“韵文”和“散文”其实涉及到一个文学分类的方法,那就是“文笔之争”。
“骈文”和“赋”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是分属两种文体的,要想区分二者,就要知道文学分类的方法。
何为“文笔之争”?对文学特性的一次探讨
“文笔之争”来自于刘勰的《文心雕龙》:
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
在南北朝时期,文学理论的发展极为迅速,人们开始探求文学的特性,其实就是审美心理的进化。
在一些学者的认知中,讲求“押韵”的作品被称作“文”,而不讲求形式之美的作品被称作“笔”。
二者有着很大的差别,在这个时代也有着不同的待遇。
有韵之“文”其实就是形式上的一种整饬表现,在南北朝这种极为重视形式美的时期是非常受推崇的;而无韵之“笔”主要是以内容取胜,在形式上其实并不能满足当时人们的审美,所以很多人也认为这些作品并不能被归入文学之中。
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出师表》、《述志令》、《史记》、《春秋》等等作品都是应用文学,并不能算作真正的以审美为目的的文学作品。
但这样的分法并不能说服当时的很多学者,自然也不会说服后世之人,所以“文笔之争”其实是被看作关于文学作品创作和分类的一次探讨。
将什么样的文学作品化为一类,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对于后来文学作品创作规则的制定有很大意义。
“骈文”和“赋”是各有文学衍变路线
- “骈文”的就是从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兴盛起来的。
之前“诗”和“文”的分野被挪入到了“文”的种类之中,用带有韵律的文字构造文章,这就是骈文的特点。
这样的文章不仅讲求韵律,还讲求节奏感,其实是借鉴了“诗”的格式。
我们今天见到的几乎所有著名的骈文作品,虽然总说是“骈散结合”,但其实基本没有散句,每一部分都有对应。
“四字句”、“六字句”往往成双成对出现,“四加六”的组合句在总体上也是成双成对的,构成了格式上的整饬。
所以骈文也称“四六文”,而我们知道,诗歌在最初就是“四言体”居多,语句短促,节奏明快,但如果通篇累牍都是如此构造,形式就显得呆板;
而“六字句”有两个好处:
一是没有“七言”节奏鲜明。七言读法一般是两字一断,最后三字一断;但是“六言”就有多种形式了,在通上比较方便。
二是语意并不丰富。“六言”句因为要考虑节奏的问题,其实很难把话说清楚,正好可以和“四言句”相配合。
四言概括,六言补充,这是一个很好的组合形式。
当然,这样的文体在后来也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四言句一般没什么变动,“六言”部分逐渐也出现了“七言”等其他形式,但作用都是一样的。
- “赋”是属于“散文”的一种,不是韵文。
这种文体抒情的成分更多,但最初是根据内容来抒情。
这种形式很有意思,尤其是汉大赋,通过“铺陈”的形式来达到目的。
所以我经常可以看到一种现象,如果一个汉大赋想要描述一种色彩,比如说“紫”色,那么它会将“赤橙黄绿青蓝”也都描述一遍。
典型的就是《七发》,其实主要就是想表述“玄理”,但却花费了大量的笔墨写音乐之悲、饮食之美、车马之骏、游观之乐以及政猎之壮、观涛之奇。
这样的写法在南北朝时期一样盛行,比如江淹《别赋》中写“离愁”,但并不单单说一种,而是讲述了大量的因为各种理由分离的愁绪。
这就是“铺陈”,通过内容的庞杂、丰富来给人一种抒怀之感。
这样的“赋”因为要着重表露内容的充实度,使读者被内容所吸引,所以在形式上就不会喧宾夺主。
但是,这两种文体在后来的发展中有了融合的趋势。
“骈文”借鉴“赋”铺陈的壮丽,“赋”也借鉴“骈文”的形式美感。所造成的结果就是“骈文”越来越重视气势的营造,而“赋”篇幅缩短,越来越重视音韵之美。
这样的结合到了极致的时候,就出现了一种新的文体,叫做“律赋”。
“律赋”的创作像诗歌一样,对于用字的“平仄”、“韵脚”有要求,但实际上还是借鉴了“骈文”对于音韵的追求,而这种文体要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这是“赋”这一文体的具体内涵。
后世科举考试之中经常会出现“赋”,其实指的就是这种“律赋”,而不是汉大赋、抒情赋等等较为古老的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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