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安有市民因不按规定载人被罚了。

那么,

关于电动车载人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2020年5月15日通过的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已对载人年龄放宽了

并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2.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3.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4.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一)使用满十年;

(二)违反本条例拼装、改装或者加装;

(三)制动、鸣号、灯光及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