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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谢溪头等第一批42个村民委员会设立谢溪头等4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加快芗城区城乡一体化进程,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撤销谢溪头等第一批42个村民委员会,设立谢溪头等4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1.撤销芝山镇谢溪头、前山、上坂、康山、林内、上墩、西院、渡头、下碑、甘棠、金峰村等11个村民委员会,分别设立谢溪头、前山、上坂、康山、林内、上墩、西院、渡头、下碑、甘棠、金峰等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2.撤销石亭镇龙秋、乌石、仙景、北星、北斗、新厝、蔡坑、下高坑、丰乐、埔尾、塘边、田边、高坑、蔡前、寮里、董坑、后园、秋坑、鳌门、扬美、庵山、下苍、香坂村等23个村民委员会,分别设立龙秋、乌石、仙景、北星、北斗、新厝、蔡坑、下高坑、丰乐、埔尾、塘边、田边、高坑、蔡前、寮里、董坑、后园、秋坑、鳌门、扬美、庵山、下苍、香坂等2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3.撤销西桥街道办事处南星村民委员会,设立南星社区居民委员会。

4.撤销南坑街道办事处古塘、岱山、坑头、农友村等4个村民委员会,分别设立古塘、岱山、坑头、农友等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5.撤销通北街道办事处西洋坪、大同、金湖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分别设立西洋坪、大同、金湖等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撤村设居后,原谢溪头等第一批42个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职能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村委会成员自然过渡为居委会成员;2021年度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其薪酬待遇、工作经费参照芗城区社区居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来源: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