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在大众印象中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市容市貌确实需要这样一个部门来管理,另一方面是太多太多城管打人事件让这个群体背上骂名,而今天这个案子实在震惊到小编了,原来城管一职,竟有如此大能量……
2015年,典韦获知蚌五高速公路需要征用附近的土地,便与郑楠和常清两人预谋找块地盖房,以便未来拆迁时能够获得赔款。
因当地的城管中队两名队员负责查处违章建筑,典韦便找到二人,商议建房事宜,并让二人分别出资2万元,用于参与未来所获拆迁款的分配。2015年底,常清负责建了房屋。
2017年4月,典韦利用职务便利登记拆迁,拆迁面积556.62平方米,总共获得赔偿486012.6元,以及360平方米的安置房四套。除此之外,典韦还以同样的方式取得赔偿款99万余元,总计140多万多,且另获了四套安置房。
为了遏制非法盗采建筑用风化花岗岩(俗称“山皮石”)的行为,2015年蚌埠市龙子湖区政府成立了矿山生态治理工作小组,已禁止在辖区矿山开采石料。典韦于2017年被抽调到矿山整治办公室工作。
2018年5月至9月,蚌埠龙子湖区红塔村村民李吉成、何冬青等人,先后盗挖当地的“山皮石”32万多吨,价值694万元。
典韦利用职权,为几人的盗挖行为通风报信,将执法人员巡查值班时间、巡查路线通知李吉成等人,帮助他们逃避处罚。李吉成等人将盗取的“山皮石”对外出售,获利20余万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李吉成、何东青二人按照事先约定,先后通过转账和现金的方式,给予典韦“好处费”共计33100元。
2019年3月14日,典韦因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遭到刑事拘留,同年3月20日被执行逮捕。
法院一审判决典韦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467996.72元,予以没收。
一审判决后,典韦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一审中对于滥用职权罪的事实认定错误。
典韦表示,蚌埠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的职责中没有出具调查报告这一项职能,调查报告的所依据的统计时间、统计材料的范围均无法确定。因此,报告不能够反映“山皮石”被盗的真实情况。
他称,违法团伙在盗挖时通常有人在执法队的必经之路上放风,以此来逃避检查,因此,其对于盗挖一事并不知情。
再者,典韦认为当地“山皮石”已被偷采十几年,鉴于此,损失不应有其一人负责。他表示因滥用职权罪造成的经济损失远达不到600余万元,不能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较轻的情节量刑。
近日,二审法院认定,典韦在矿山整治办公室工作期间,违法行使职权,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并积极为违法人员疏通关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关于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蚌埠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委托了当地地质队进行了调查,并出具了调查报告。报告能够证实被盗采的“山皮石”为32万余吨,价值690多万元。
因此,法院认定典韦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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