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安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时,通过法官耐心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双方当事人放下心中芥蒂,愿意相互退让,握手言和,双方多年未解的矛盾就地化解,邻里之间和谐共处。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苏某某是邻居,两家居住同一列房屋的正房和偏房。原告杨某某因长期外出在该房居住较少,其所住房屋破烂不堪,因国家实施人居环境改造政策,经村委劝说后,原告同意拆除旧房复垦。

在拆除过程中,原告主张全部拆除,被告不同意原告的方案,要求为其保留一定尺寸的瓦桷和墙身。之后,被告将与原告房屋的共墙木板换成砖墙,原告认为自身的利益受到侵犯,双方因此闹起矛盾,至今未能化解,矛盾持续存在,严重影响了邻里和谐稳定。原告无法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了解该案的情况后,为了避免事态恶化,不影响乡镇脱贫攻坚大局,法官带领干警立即驱车两个多小时前往谢坝乡鱼泉村,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对双方争议的土地进行仔细测量。

事后,法官从法律法规、国家美丽乡村建设以及人居环境改造相关政策层面,耐心细致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使双方当事人深刻认识自身的错误,也认识到“退一步海阔天空”和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以及继续争斗闹矛盾的危害性,原被告愿意各自退让一步,不再相互扯皮,原告也撤回起诉。法官的努力成功化解了双方多年未解的矛盾。

“法官辛苦了,为我们的事情操心了,现在我们的问题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

双方当事人说到

“我们正安有这样为人民群众着想而且还有丰富知识的法官,我们很满意。”

周围群众对法官这种为民服务的精神表示赞赏,对法官有引经据典化解矛盾的能力表示佩服。

来源:正安县人民法院

图文:流渡法庭

编辑:余倩

审核:朱俊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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