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百日攻坚战打响以来,南靖公安全局上下凝心聚力,迅速行动,取得良好成效。近日,南靖县公安局靖城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当场查获一起卖淫嫖娼案。经查,在南靖县靖城镇319国道旁的湖林村埔仔40号门面房内,李某(女)与黄某(男)以150元的价格达成性交易进行卖淫嫖娼,被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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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嫌疑人李某、黄某的行为已构成卖淫嫖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追缴物品嫖资壹佰伍拾元,对违法嫌疑人黄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信息来源:南靖县公安局 蔡淑娇、许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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