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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重磅文件——《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试点为期2年,2020年7月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方案显示,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但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对监测非常规大额用现行为有针对性。

《通知》明确,管理业务情形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 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方案还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试点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建立相关预约规则,明确客户预约的时间、渠道方式、信息要素,并保存预约信息,向试点行报送。

方案要求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试点行确定本地区客户登记的信息要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保存、统计上报登记信息。

关于个人账户大额用现管理方面,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加强对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经营性收支行为管控,细分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来源与用途,对到一定金额以上的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加强真实性审核。 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现金收支,对个人账户进行风险标注,并持续跟踪监测。

事实上,早在2019年11月,人民银行就公布了《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而近期《通知》的发布,无疑是进一步加强银行对企业或个人账户监控!!!

大额现金管理会否对社会公众产生影响?

央行发布的政策解读指出,不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

一、是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

二、是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设置经过调研论证,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

三、是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

四、是对主动提出现金服务需要的社会公众来说,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

附:政策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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