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发生在浙江省温岭市境内的槽罐车爆炸事故中涉事的槽罐车属于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5日,经营范围为危险品货运、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等,注册资本59.5万元,股东包括浙江瑞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瑞安液化气公司、瑞安市燃料公司、瑞安市鑫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等。

据悉,5.30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针对液化气等危化品的管控与运输,联合制定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在《目录》中,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均属于易燃气体,此类气体的危险性在于: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目录》在管控措施指出,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其中要求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和发货查验、核准、记录制度,加强运输车辆行车路径和轨迹、卫星定位以及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从源头杜绝违法运输行为,降低安全风险。利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强化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运行轨迹以及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在线监控和预警。加快推动实施道路、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管理,重点实现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流向监控。

爆炸发生后, 监控画面显示, 爆炸现场多处有火光,火光达数米高,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罐体发生二次爆炸后飞到500米外的地方,落在高速公路另一侧,附近树木枝干被卷走,枝叶飘落在百米开外的路面。

据了解,从2016年至2018年,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曾被温州市和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罚10次,合计罚款金额14100元。事由包括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评测、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证在线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等。在历次的处罚中,该公司轻则被罚款500元,重则罚款3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多个股东也都曾因安全问题受行政处罚。其第一大股东瑞安市中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在2019年3月违反了特种安全设备管理规定,被罚款2万元。另一股东瑞安市液化气公司在2015年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被罚款10万元。之后又在2016年,先后因超期未检验气瓶充装燃方案、危险品储存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行政处罚。此外,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从2014年至2019年,还涉及4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