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龙县和平乡综合服务站原事业人员王波违规扣留群众“一卡通”社保卡、截留挪用惠民惠农资金等问题。2019年3月至11月,王波作为新龙县和平乡负责办理“一卡通”社保卡的工作人员,未及时将社保卡发放给群众,至2019年12月底仍滞留群众社保卡262张。王波还伙同他人截留挪用群众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养老保险金、医保参保资金等73.6万元。2020年3月,王波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炉霍县政府办原事业工勤人员李林贪污草补资金问题。2013年8月至2018年1月,李林在担任炉霍县卡娘乡草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私自支取使用农牧民草补资金6.81万元。2019年12月,李林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巴塘县水利局水利股股长高志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11月,高志云参与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对退出贫困村饮水水样检测不符合安全饮水国家标准的情况未督促整改,擅自认定水质达标。2019年12月,高志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甘孜县甘孜镇绒岔六村村委会主任生龙巴登平均分配低保金问题。2018年1月和7月,生龙巴登未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发放低保金,私自将绒岔六村2017年、2018年低保金共计9.26万元违规平均分配。2020年4月,生龙巴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稻城县木拉乡麻格同村会计洛绒刀登擅自支取产业扶持基金问题。2018年4月,洛绒刀登擅自从产业扶持资金中提取5万元支付合作社装修款,其后用伪造的投工人员花名册予以报账。2020年4月,洛绒刀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乡城县白依乡跃卡村党支部书记泽仁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至2017年,泽仁先后违规帮助他人(同一户)连续申请并领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和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2020年5月,泽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6起典型案例,既有基层干部向扶贫款“伸黑手”问题,也有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这些行为严重影响全州脱贫攻坚成效,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戒、强化警醒,按照州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过程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更大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既综合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又在违纪人员所在单位或村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本文来源:甘孜州纪委监委
编辑: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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