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高县敖山镇辖区国道一车辆突然发生起火险情,时值车流高峰期,车流量较大,交警大队泗溪中队民警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了事发周边道路秩序,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天下午4时许,交警大队泗溪中队接到群众报警,在辖区公桩924KM+250M处有一辆小型皮卡车在马路中央着火,加之该事故点周边路段正好处于施工整修,短时间内就出现严重交通拥堵。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民警立即联系消防、路政等部门,并对现场实行管制,疏散周边围观群众,为消防车快速进入灭火赢得时间。着火车辆被扑灭后,民警将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经过近1个小时的紧急处置疏导,事故路段道路交通恢复正常。
后经调查了解,车辆着火原因是车后装有棉被、衣物等易燃物品未经过妥善保管,裸露的棉被经外来因素迅速燃烧,最终导致整车被毁。
上高公安友情提示:气温逐日升高,在行车前应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防止设备老化、故障出现的危险情况,同时车辆一定要配备灭火器喔。
来源:上高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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