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网讯(通讯员:石俊文 马振波)6月13日是我国第15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弘扬雁门优秀传统文化,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热情,向社会各界宣传展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果,经代县人民政府批准,对外公布县级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8项;经代县文化和旅游局批准,对外公布县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8人。

13日上午,代县文化和旅游局主任科员籍亮生、崔润嬝代表县文旅局,先后向凤鸣饼业糖饼制作技艺传承人李玉斗、沙棘叶茶制作技艺传承人孟炜以及代县文化产业促进会申报的代县秋季物资交流大会民俗文化项目,分别授予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牌匾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证书。

据了解,代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忻州市关于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县级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县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经过4个多月的深入宣传、摸底和实地调查等相关程序,对传统医药、舞蹈、民俗、民间文学、民间美术、传统技艺等项目和传承人进行了挖掘、整理、记录和建档,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和传承人进行了认真审核、复查,最终推荐出一批有较大影响力和代表性的项目和传承人。

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县群众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民族历史、民族个性、民族气质、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标志。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代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