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博山发布
各位参保人:
博山区2020年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业务按进度如期受理。为切实做好博山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加快门诊慢性病鉴定进度,现增加了门诊慢性病鉴定医院数量,经与各鉴定医院充分沟通协商,以“减少人群聚集,严防交叉感染”为原则,经研究决定,将2020年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业务的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博山区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医院
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岜山万杰医院、博山区医院、博山区中医院、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
各参保人可关注博山医疗保障及各鉴定医院微信公众号,全区各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各医疗结构也同步进行张贴宣传。各参保人可根据公告的受理日期、受理时间进行现场申报。
二、受理时间及相关事宜
现场受理申报时间段:2020年6月29日至30日(周一至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到现场申报时,请各参保人根据各鉴定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的受理日期、受理时间进行现场申报。申报人员在申报现场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切勿大声喧哗,要听从工作人员调度安排,配合进行体温测试,遵守现场秩序。如按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须予以配合。因病、体弱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申报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鉴定医院、地址、联系电话
淄博市第一医院
博山区峨眉山东路4号
0533-4250278
博山区医院
博山区白虎山路32号甲
0533-4264240
博山区中医院
博山凤凰山西路西首北侧
0533-7013315
淄博岜山万杰医院
博山经济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
0533-4660901
源泉中心卫生院
博山区源泉镇源东村
13884607790
15215338416
三、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目录(参保人最多可选择三种慢性病)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
1
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
2
尿毒症;
3
脏器官移植;
4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5
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
6
类风湿病(活动期);
7
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
8
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
9
慢性病毒性肝炎;
10
阻塞性肺气肿;
11
慢性心力衰竭;
12
慢性房颤;
13
冠心病;
14
心肌病(原发性);
15
消化性溃疡;
16
肝硬化;
17
慢性肾小球肾炎;
18
肾病综合征;
19
慢性肾功能衰竭;
20
再生障碍性贫血;
21
白细胞减少症;
22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23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4
甲亢性心脏病;
25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26
皮质醇增多症;
27
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28
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29
系统性红斑狼疮;
30
系统性硬化症;
31
多发性硬化;
32
震颤麻痹;
33
运动神经元病;
34
结核;
35
精神分裂症;
36
分裂情感性障碍;
37
偏执性精神病;
38
双相(情感)障碍;
39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40
精神发育迟滞;
41
血友病;
42
癫痫;
43
重症肌无力;
44
白塞氏病;
45
苯丙酮尿症。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
1
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
2
尿毒症;
3
脏器官移植;
4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5
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
6
类风湿病(活动期);
7
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
8
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
9
慢性病毒性肝炎;
10
冠心病;
11
阻塞性肺气肿;
12
结核病;
13
再生障碍性贫血;
14
精神分裂症;
15
分裂情感性障碍;
16
偏执性精神病;
17
双相(情感)障碍;
18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19
精神发育迟滞;
20
血友病;
21
癫痫;
22
苯丙酮尿症。
四、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资格申请表》可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oshan.gov.cn/art/2020/3/30/art_4428_1908205.html下载,或下面附图用手机扫码下载打印。
(2)近期一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有效)。
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①近期一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②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③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无论是否通过一律不予退还、借阅,如有需要,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备份。
(3)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由委托人代办现场申报的须再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鉴定结果公示、资格确认
参保人申报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经由各鉴定医院专家审核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进行公示,一般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予以资格确认。鉴定结论可通过“淄博医保”手机APP进行查询,查询起始时间见各鉴定医院公示信息。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审核医院公示鉴定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向审核医院提出复议申请。新鉴定人员在资格确认后选择定点机构签约,在定点机构联网结算享受待遇。
六、慢性病鉴定信息查询、选择定点签约
1、鉴定公示期结束后,查询慢性病鉴定结论,以及签约的三种途径(推荐第①、②种):
①用手机登录“淄博医保”手机APP(需升级到最新版本,职工医保签约“药店”类型除外)。
②持社保卡直接到所选择的“慢性病定点机构”。
③持社保卡到就近的医保服务大厅。
2、查询慢性病鉴定结论:有慢性病待遇的人员以上3种途径均可查询获悉(鉴定结论有需求的可打印,非必需)。
七、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严重精神类疾病,可随时申报
上述四类疾病鉴定医院为:淄博岜山万杰医院、博山区医院、博山区中医院。严重精神类疾病新增加鉴定医院: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博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参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鉴定医院进行鉴定,经鉴定医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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