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博山发布

各位参保人:

博山区2020年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业务按进度如期受理。为切实做好博山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加快门诊慢性病鉴定进度,现增加了门诊慢性病鉴定医院数量,经与各鉴定医院充分沟通协商,以“减少人群聚集,严防交叉感染”为原则,经研究决定,将2020年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业务的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博山区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医院

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岜山万杰医院、博山区医院、博山区中医院、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

各参保人可关注博山医疗保障及各鉴定医院微信公众号,全区各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各医疗结构也同步进行张贴宣传。各参保人可根据公告的受理日期、受理时间进行现场申报。

二、受理时间及相关事宜

现场受理申报时间段:2020年6月29日至30日(周一至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到现场申报时,请各参保人根据各鉴定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的受理日期、受理时间进行现场申报。申报人员在申报现场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切勿大声喧哗,要听从工作人员调度安排,配合进行体温测试,遵守现场秩序。如按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须予以配合。因病、体弱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申报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鉴定医院、地址、联系电话

淄博市第一医院

博山区峨眉山东路4号

0533-4250278

博山区医院

博山区白虎山路32号甲

0533-4264240

博山区中医院

博山凤凰山西路西首北侧

0533-7013315

淄博岜山万杰医院

博山经济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

0533-4660901

源泉中心卫生院

博山区源泉镇源东村

13884607790

15215338416

三、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目录(参保人最多可选择三种慢性病)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

1

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

2

尿毒症;

3

脏器官移植;

4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5

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

6

类风湿病(活动期);

7

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

8

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

9

慢性病毒性肝炎;

10

阻塞性肺气肿;

11

慢性心力衰竭;

12

慢性房颤;

13

冠心病;

14

心肌病(原发性);

15

消化性溃疡;

16

肝硬化;

17

慢性肾小球肾炎;

18

肾病综合征;

19

慢性肾功能衰竭;

20

再生障碍性贫血;

21

白细胞减少症;

22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23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4

甲亢性心脏病;

25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26

皮质醇增多症;

27

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28

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29

系统性红斑狼疮;

30

系统性硬化症;

31

多发性硬化;

32

震颤麻痹;

33

运动神经元病;

34

结核;

35

精神分裂症;

36

分裂情感性障碍;

37

偏执性精神病;

38

双相(情感)障碍;

39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40

精神发育迟滞;

41

血友病;

42

癫痫;

43

重症肌无力;

44

白塞氏病;

45

苯丙酮尿症。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

1

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

2

尿毒症;

3

脏器官移植;

4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5

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

6

类风湿病(活动期);

7

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

8

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

9

慢性病毒性肝炎;

10

冠心病;

11

阻塞性肺气肿;

12

结核病;

13

再生障碍性贫血;

14

精神分裂症;

15

分裂情感性障碍;

16

偏执性精神病;

17

双相(情感)障碍;

18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19

精神发育迟滞;

20

血友病;

21

癫痫;

22

苯丙酮尿症。

四、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资格申请表》可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oshan.gov.cn/art/2020/3/30/art_4428_1908205.html下载,或下面附图用手机扫码下载打印。

(2)近期一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有效)。

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①近期一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②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③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无论是否通过一律不予退还、借阅,如有需要,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备份。

(3)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由委托人代办现场申报的须再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鉴定结果公示、资格确认

参保人申报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经由各鉴定医院专家审核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进行公示,一般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予以资格确认。鉴定结论可通过“淄博医保”手机APP进行查询,查询起始时间见各鉴定医院公示信息。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审核医院公示鉴定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向审核医院提出复议申请。新鉴定人员在资格确认后选择定点机构签约,在定点机构联网结算享受待遇。

六、慢性病鉴定信息查询、选择定点签约

1、鉴定公示期结束后,查询慢性病鉴定结论,以及签约的三种途径(推荐第①、②种):

①用手机登录“淄博医保”手机APP(需升级到最新版本,职工医保签约“药店”类型除外)。

②持社保卡直接到所选择的“慢性病定点机构”。

③持社保卡到就近的医保服务大厅。

2、查询慢性病鉴定结论:有慢性病待遇的人员以上3种途径均可查询获悉(鉴定结论有需求的可打印,非必需)。

七、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严重精神类疾病,可随时申报

上述四类疾病鉴定医院为:淄博岜山万杰医院、博山区医院、博山区中医院。严重精神类疾病新增加鉴定医院: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博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参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鉴定医院进行鉴定,经鉴定医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