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下午18时30分许,高速五支队三大队指挥中心在进行视频巡检时,发现二广高速(太原方向)K589+800M处中间车道停留一辆黑色小轿车。车辆未开启警示灯,车后方未放置三角警示牌,且指挥中心未接到任何报警电话。此时正值高速公路车流高峰,情况十分危急。

指挥中心立即通过监控设备查看车牌号,并通过公安网查询车主联系方式,同时通知路面巡逻民警赶往现场。经联系车主得知,车辆突然熄火无法启动。接警员告知该车主开启警示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警示牌,并让车内所有人员立即撤离到护栏外等待救援。

民警郑亮、韩亚宇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因电瓶故障无法启动。民警迅速联系救援车辆,并在等待救援车辆的同时,对该车主在高速公路遇到车辆故障时“坐车里、不报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司机要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司机表示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保证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随后,救援车辆帮助该车点火,车辆安全驶离。

高速交警提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故障,应当遵循严格的操作步骤:

一、正确停车: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停下;如果车辆已失去动力,要利用其惯性滑入紧急停车带;如果车辆已停止运转,可利用启动马达产生的动力挪入或推入紧急停车带。

二、确保人员安全:车辆停放好后,驾驶人和乘车人从路外侧的车门尽快离开车辆,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最好是波形防撞钢板的外侧,绝不能在高速路上随意走动或拦截过往车辆求救。如需到车内或车下进行维修,也应由路外侧的车门出入。

三、警示其他车辆并报警:如果车辆坏在行车道上难以移动,除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外,还要把故障车警告标志放置在来车方向150米处,并立即报警,如果是夜间,还必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高速五支队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