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篮球逐渐成为一项全民运动,不少人都纷纷喜欢在工作之余,约上几个好友打上一场。然而篮球场虽然越建越多,但来球场活动的并非都是来打篮球的。其中最令人闻风丧胆的一波,就是跳广场舞的大妈们。
或许很多人还记得洛阳的王城公园事件,一群年过6旬的老头老太太换身格斗专家,因不满少年球场打球耽误跳广场舞,将一位少年围攻暴打,场面一度失控。最终还是警方介入方才平息。
虽然大爷大妈霸占篮球场是个千古难题,但是还有一件事儿也经常让打球的少年们瑟瑟发抖。2018年4月在黄埔体育场内,40岁的谢某和素不相识的14岁少年袁某,分队进行了一场3对3的较量。可无奈拳怕少壮,再一次对抗中谢某和袁某在空中发生身体对抗,结果谢某落地时肘关节受伤。
闻讯赶来的袁某母亲带着谢某到医院就医,随后被谢某被诊断为左肱骨髁上骨折;左肘尺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而在住院的24天里,袁某家合计垫付了2.4万的医院费和住院费。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谢某出院后又自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并诊断为9级伤残。
因此谢某到黄浦区法院起诉袁某赔偿医院费、误工费等合计13万元,但袁某家提出反诉,并要求谢某偿还垫付的医院费。
最终法院在经过审理和调查后做出认定,认定谢某和袁某都是自愿参与比赛的,拥有自主选择,同时并无证据显示是袁某恶意撞上谢某的。而在篮球这种对抗性较强的项目中,碰撞受伤的几率在所难免,所以不支持谢某的13万元赔偿的诉讼请求。但是出于人道主义,袁某家垫付的医药费也不与返还。
审理结果出来后,袁某家当庭表示服从,本以为这件事儿就这么结束了。但是谢某却表示不服提出二审。但最终二审的结果依旧是维持原判,理由和一审基本一致。首先是双方自愿参与,其次无法证明袁某是恶意撞伤;并且出于人道主义垫付的医药费已经得到法庭认同。
其实这则新闻还是给广大球友提供了不小的参考意义。因为野球场上没有专业的裁判,也没有相关的机构对球员进行保护。所以一旦球场发生争端,或者出现受伤的情况,大部分都是双方协商解决。而一旦是遇到了这种伤情较重的也不必担心,只要不是恶意的,就不需要承担过重的责任;友好协商解决,垫付医药费,不必躲避。当然,作为受伤的一方也别想借此讹上一笔,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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