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公布了

莆田市笏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规划草案)
笏石镇老镇区将规划为历史文化名镇
未来势必成为莆田旅游的又一大热点

莆田市笏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规划草案)

一、 规划总则
(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年-2035年。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保护范围为:
笏石镇域范围,总用地面积65平方公里。
历史镇区保护范围:北至顶城路,南至瑞云洞一带,西至规划的古镇西路,东至规划的古镇东路,面积为17.2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3.6公顷。保护区划内除核心保护范围外其他的地区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3.6公顷
二、镇域保护规划

(一)保护内容
镇域以传统村落、水体、山脉等地形地貌历史环境、山水空间格局保护为重点。保护镇域“藏风聚气、通江达海、五山拢抱、六水汇城”的历史格局关系,保护土海湿地以及笏石溪、顶社河等水体及历史河道,保护镇域范围内五侯山等大小山体地形地貌、植被和自然景观。保护古村落空间格局与传统风貌,改善原住民生活品质。(二)保护措施
1、山体保护:
镇域范围内山体运用形态视觉原理和生态学原理进行保护控制分区,低山缓坡作为山体控制范围,之上部分作为山体保护范围。具体划分为主要山脊线以下山体2/3划为山体保护范围,区内仅能建设少量旅游休闲相关的设施;余下1/3低山缓坡划为山体控制范围,可适度建设,但建筑应顺应地形,避免因获得足够的基底面积而采用大开挖平整场地的方式,基地处理宜采取台地、错层、错迭、架空等处理手法,以取得与山体环境的协调。
2、水体保护:
划定重要水体保护控制线,严禁侵占水体空间。
定期疏浚清理河道,沿岸禁止污水、废水排放。在水系沿岸的桥梁、驳岸、栏杆、埠头、码头等历史构筑物附近,适当设置公共绿地和休闲步道,展示上述物质遗存和水系名称由来、历史地位、历史河岸边界、题刻和水位印记、历史事件等相关历史文化信息

另外岸边控制一定宽度的绿带,护坡尽可能采用自然斜坡式,并与绿化、建筑等相结合,形成丰富的水岸景观;建成区的驳岸形式可采用硬质护坡,采用自然石材,并通过多样化的水埠、绿化等措施加强景观及生态效果。
3、文物保护:
笏石镇境内文物保护单位中,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未定级文物点,64处历史建筑。规划结合历史文化遗存分布的实际情况,细化各个村庄的保护建筑、树木、古井等保护内容及相关保护要求。
三、历史镇区保护规划
(一)保护内容
保护古镇形成的空间形态,古镇的传统街巷空间,古镇延续的历史文化,古镇的文物古迹,古镇的景观环境、历史环境要素、古树名木等
重点保护笏石旧街的建筑高度、周边自然格局、历史空间格局、历史街巷、以及历史建筑
(二)保护范围
笏石历史镇区的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
1、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是历史镇区内历史文化遗存最集中、格局与风貌保存最完好的地段。
本规划划定的笏石历史镇区核心保护范围北至顶城路,南至田厝路一带,东至古镇东路,西至农贸市场沿线,为现状建成区,面积3.6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是核心保护范围的“背景”区域,是为保护历史文化核心区域在外围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段。
本规划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核心保护范围以外,北至顶城路,南至瑞云洞一带,西至规划的古镇西路,东至规划的古镇东路,面积为13.6公顷

3、环境协调区
风貌协调区指为与历史镇区核心保护范围风貌环境整体协调所必须控制的区域。
鉴于历史镇区与东圳水渠及顶社河的关系,本规划将南侧东圳水渠纳入环境协调区,北至华福路,西至荔港大道,东至后井街划定为环境协调区。  
四、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规划
(一)保护内容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建议历史建筑保护、传统风貌建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保护
(二)保护措施
1、保护原则与目标
(1)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城镇的基本建设、旅游发展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2)文物要原址、原物、原状进行保护,重视保护其中的历史信息。
(3)保护历史建(构)筑物还要特别注意保护其周围的历史环境。
(4)历史建(构)筑物和遗址遗迹的利用要保障其安全,在保护范围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及文物安全的物品,禁止破坏环境景观和其他影响文物安全的活动。
(5)要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2、文物保护单位(5个点)
秀屿区目前有县(区)级文保单位5处。
文物建筑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严格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风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3、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20个点)
秀屿区文物三普确定的笏石镇20个不可移动文物。
文物建筑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严格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风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4、历史建筑(建议)的保护(34个点)
历史建筑(建议)应进一步对其进行详细核查,确实符合历史建筑条件的由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公布为历史建筑,按照《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保护控制。
5、非建筑遗产的保护
将笏石古镇街巷中的古河道、古井、古树列为重点保护的非建筑遗产,其是古镇的空间标志和特色,也是历史的见证。对其他构筑物,如牌坊、石碑等要结合周边建筑进行整体保护,整治周边环境,突显历史构筑物

希望笏石老镇区通过规划保护
在成为历史文化名镇的同时
也为美丽莆田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