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惠普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恩施分公司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的公告

普惠普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于2017年2月14 日在恩施市登记注册成立,经营场所:恩施市叶挺路16号阳光国际7-2-605室(国际商贸城);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推广服务、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该公司在经营期间,以“凡普信”金融产品从事发放贷款金融活动, 多次利用网络虚拟电话对贷款人及贷款人亲属、朋友、单位同事进行恐吓、滋扰催收贷款 ,后于2019年11月27日登记注销。

经恩施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认定,该公司未经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行为,属非法从事金融活动,其利用网络虚拟电话恐吓、滋扰催收贷款行为,已由我市公安部门立案侦办。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该公司发生债权债务的当事人及有关知情人,可积极向公安部门提供其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线索,涉及到贷款纠纷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恩施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

2020年6月16日

延伸阅读——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哪些内容?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2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3

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4

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5

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中国银保监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4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引导民间资金健康有序流动,防范金融风险。

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通知提出,严厉打击以下非法金融活动:

◆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

◆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

◆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

非法金融骗术多,擦亮眼睛辩真伪;

高额回报别相信,项目真假要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