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护航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仙岩镇原仁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竹汝弟利用评议低保户申请资格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问题。

2016年5月至6月,竹汝弟利用评议低保户申请资格的职务便利,为低保申请人提供关照和帮助,违规收受低保申请人所送现金1500元。收受的财物已退缴到581廉政账户。2020年5月,竹汝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下王镇原郑家岙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俞均珠在低保对象申报和核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4年7月至8月,俞均珠在明知村民许某某违规申请低保的情况下,未及时予以关注和阻止,后许某某于2015年1月开始享受低保待遇。2017年,在下王镇组织低保核查期间,俞均珠得知许某某违规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后,仍未予以纠正,也未向镇政府报告,直至2018年4月该问题被上级查实并取消许某某低保资格,造成财政资金损失3万余元。2020年6月,俞均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克服疫情影响,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扶贫开发“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市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根据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健全完善低收入农户识别、财政资金监管等相关监管机制,推进各项政策规定执行严格规范、廉洁高效。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加大对低收入农户主动帮扶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深落细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吃拿卡要、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政策和资金项目真正惠及困难群众,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此外绍兴市纪委通报2起

办理群众信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信访工作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扎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纪委通报了2起办理群众信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柯桥区稽东镇城建办主任张绍峰等人办理章某某信访事项不力问题。

2016年以来,稽东镇稽江村村民章某某多次信访反映邻居章某违章建房的问题。稽东镇城建办主任张绍峰在办理该起信访件中,工作不深入不细致,程序不规范,调处方法简单,回复回应不到位,在多次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中,没有正面回应章某某反映邻居章某违法建筑这一诉求,导致信访人持续重复上访。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被区信访局多次撤销并下发督办单的情况下,仍未有效处置好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张绍峰负有直接责任。稽东镇原城监中队中队长章旭怡、稽东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鲁利胜对管辖范围内违法建筑巡查、监管不力,信访反映的违法建筑处置不及时。2019年11月,张绍峰、章旭怡、鲁利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诸暨市枫桥镇原国土所工作人员翁学超等人办理骆某某信访事项不力问题。

2018年6月,枫桥镇行政执法队依法拆除全堂村村民骆某某的违法建筑附属房。2019年1月以来,骆某某多次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称其被拆除的违法建筑为合法建筑,要求予以赔偿。2019年3月至4月,枫桥镇指派原国土所工作人员翁学超、镇东驻村指导分中心综治调解员赵成光负责调查处置该信访件,在信访调处过程中,翁学超、赵成光两人未作深入调查、认真审核,依据骆某某提供的不实的相关资料,草率作出“之前骆某某被拆除的违法建筑为合法产权建筑”,并由时任枫桥镇党委副书记柴锦签署《信访答复意见书》,告知并同意骆某某可修复之前被拆除的附属房。信访人骆某某据此持续重复上访,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以致无法息访,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绍兴市对诸暨市开展信访专项巡察后,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诸暨市控违拆违办联合深入调查,确认骆某某提供的产权资料与事实不符,拆除的附属房为违法建筑,信访人诉求与客观实际不符。在该信访件调处中,翁学超、赵成光两人工作浮于表面,工作责任心不强,调查不深入细致,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信访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柴锦作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4月至5月,柴锦、赵成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翁学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地方和党员干部在办理群众信访中群众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作风不实,存在着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期间关于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在信访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标对表,全面纠治,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信访矛盾化解不虚转、不落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真正把监督抓到底、抓到位,对群众信访工作中的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推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地见效。同时,要创造性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治理规范化建设,有力有效推动农村涉纪信访矛盾化解,依纪依法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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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廉绍兴、越乡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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