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2日,遵义高速一大队交警救助了一名骑行电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湖北籍男子。交警询问中发现,该男子竟然不知道自己上了高速公路,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5时50分许,遵义高速交警一大队四中队值班室接大队指挥中心转警称:有过往驾驶员发现,兰海高速公路忠庄至高桥路段有人骑行类似自行车,非常危险,请派警力确认后迅速处置。

接警后,四中队迅速指令就近执勤的交警廖昌元前往。当廖昌元巡逻至贵阳往重庆方向遵义服务区路段时,发现一名身着黑色T恤、挂着耳机、头戴鸭舌帽的男子正推着一辆电动自行车

廖昌元随即向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并用警车将男子及其电动自行车一并安全送至遵义收费站。

经过询问了解,该男子姓管,今年26岁,湖北武汉户籍。近期一直生活在四川。只有初中学历的管某经朋友介绍,打算来遵义打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仅会一些厨艺,来遵义一个多星期了,未联系到稳定的工作,目前只能替别人发一些传单。

当天下午接到发传单活计,于是管某从忠庄客运站出发,通过手机扫码租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打算去往播州区。在进入忠庄立交桥时,管某根据导航提示骑行,不料,忠庄立交桥岔路口较多,管某对行进路线判断错误,误打误撞,上了高速公路。

交警发现管某时,管某说自己感觉身边车辆行驶速度很快,感觉到可能有危险,正犹豫怎么才能离开高速路

这时幸遇交警巡逻发现,管某才得以脱离危险。交警将管某带至遵义收费站后,为管某指引了正确行进方向,并对管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管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表示下次一定不会再犯。(遵义兰海高速公路交警、云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