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和定金是一样的吗?其实这两者在法律意义上差距极大。
定金:是指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支付定金后,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若是由于接受定金放不能履行合同,则卖家退还双倍定金。
很多人看了房,买家觉得不错就缴纳了定金,之后又看到其他更好的更便宜的楼盘,这时候一旦想反悔拿回定金,这就属于单方面反悔了,对方是有权利不退你交的定金的。反之,如果卖方觉得有出价更高的新买家,不想卖给你了,就要退还双倍的定金。
但是订金就不同了,因为法律上规定:订金是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执行中不出乱子,那么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如果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
1、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
2、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 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使用定金罚则。
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为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定金:确保合同履行,依据法律或双方约定,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预先支付的金钱(不超过20%)
订金:非法律用语,仅具预付薪资,不具备担保功能,可要求无条件退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能使用得到。一字之差,意思却截然不同,如果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双倍偿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利用企业利用大众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在签订合同时,故意设下文字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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