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16时46分许,浙江温岭大溪高速口附近,平静的村庄被一声巨响划破,一辆槽罐车爆炸后飞裂而出。
浙江温岭大溪高速口附近发生槽罐车爆炸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24人重伤,百余人轻伤。6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据初步调查,爆炸车辆为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牵引车牌号为浙CM9535,属浙江省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计划从宁波运输液化气到温州瑞安。槽罐车行至G15沈海高速温岭西出口下匝道中段发生爆炸,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
事故发生后,两名司机便处于失联状态。“如果没有发生这起事故,他们应该13日晚上7点抵达温州郭溪的昌泰燃气公司。”涉事司机家属称,两名司机的年龄分别为35岁和32岁,从外省来浙江打工,都有多年驾驶槽罐车的经验,其中最短的也跑了1年半。
随后从浙江温岭当地宣传部确认,槽罐车两位失联司机已确认死亡,包含在此次20人死亡名单中。
此次事故刚发生,随后有网友猜测,罐车爆炸疑因被追尾导致。
14日,浙江高速交警发布消息称,经初步调查发生爆炸的槽罐车未与任何车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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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爆炸的原因
浙江大学设备结构强度专家金涛介绍,槽罐车运输时,产生爆炸的原因有:
①若液化石油气有泄露,达到一定浓度后遇明火会产生爆炸;
②若车内温度升高,车内的气体就会因温度升高而不断产生汽化,罐体膨胀,压力达到极值就会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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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涉事公司曾多次被处罚
两家涉事公司系同一法人 ,曾多次被行政处罚,天眼查显示,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下称“瑞阳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59.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危品货运(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代办汽车上牌、年审手续服务,汽车租赁服务。
温州昌泰电力燃气有限公司(下称“昌泰公司”)则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瓶装燃气综合经营,货运,液化石油气充装,厨房用具及配件的销售。
网友们注意到,上述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叶某福,而在他名下,还有另外十余家公司,均从事危化品、运输、能源等相关业务。
天眼查显示,上述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叶某福,此外,在两家公司的风险信息归类里,瑞阳公司曾多次因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道路经营运输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等被温州市和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部门处罚;而昌泰公司则在近5年,因货车超期未维护被罚、燃气充装瓶超期仍在使用等情况,被温州行政职能部门处罚24次以上。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欧阳世国回应媒体时表示,瑞阳公司在今年曾被有关部门处罚过一次,“运管部门排查时,发现这家企业的安全制度没落实,给立案处理了。”此外,欧阳世国还表示,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台州和温州的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都在自查,“运输这边主要是按我们省条例,看看道路运输部门的职责有没有落实。”
“公司已在处理,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安排。”14日,瑞阳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相关媒体记者,公司已派人前往现场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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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据人民日报消息,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有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1.23万家,车辆37.3万辆,从业人员160万人,每天有近300万吨的危险物品运输在路上。
2014年,一辆超载油罐车在湖北秭归县两河口镇突然侧翻爆燃,造成6死2伤;
2016年,京港澳高速湖南岳阳段,一油罐车起火爆炸,造成5死21伤;
2017年,一槽罐车在隧道内发生爆炸燃烧,造成13死3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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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该如何认定?
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又应由谁来承担责任呢?驾驶员、企业、政府又是否该为此次事件赔偿?
相关律师对于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这样说:
司机方面:
该槽罐车属于特种车辆(危险品车辆),存储安全运输的过程中,应当按相关规定去操作,槽罐车司机不仅是驾驶员,更是安全责任负责人,需“两证齐全”(机动车驾驶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果该驾驶员有违规操作,那么他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的话,就极有可能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不过由于该驾驶员已在本次事故中身亡,所以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企业方面:
该肇事槽罐车属于温州市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涉事企业虽有相关从业资质,但如果存在为了谋取利益,要求从业职工强行运输,那么有关企业责任人应当涉嫌构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如果该企业的间接管理人员,明知道车辆存在的多种安全隐患,却仍然违规操作,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据天眼查显示,瑞阳危险品运输近5年曾10次被处罚。其中在2017年2月,该公司曾聘请无证人员押运100支液化石油气瓶,此外,由于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引发二次爆炸,也需要排清二次事故的发生中,还有其他情况涉嫌犯罪。
政府方面:
律师表示针对该企业的违规行为,行政机关如果仅有行政罚款,没有责令其限期改正,那也是不到位的,行政机关也可能存在某些失职。对于遇难者,房屋倒塌等赔偿问题,因该涉事主体非国企单位,从法律层面来讲,政府是没有责任的。
危险品运输这类企业都有强制保险,事故发生后,多家保险表示,已开启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对确定损失部分的案件将简化流程给予预付;保险之外遇难者的各类损失,会由该涉事车辆的民营企业资产来进行赔偿。
截止目前,由于爆炸,现场被破坏的比较厉害,关于事故的起因和界定,目前仍在调查中,我们还是继续等待官方公布调查结果吧。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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