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期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饶祥碧 免去厅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艳玲 任厅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刘丽娜 任厅产业发展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谭 琦 任厅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 茜 任厅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文物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 军 免去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润梅 任省滇剧院院长;
闵 锐 免去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王丹莉 免去省文化和旅游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经厅党组2020年3月13日第13次会议研究,同意朱伟同志辞去公职的个人申请,决定免去其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陈 彤 任厅产业发展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厅督查员职务;
徐 玲 任厅督查员,免去艺术处处长职务;
刘丽娜 厅产业发展处副处长(主持产业发展处工作);
彭 怡 任厅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马云川 任省图书馆馆长;
郭维平 任省文化馆馆长,免去省滇剧院院长职务;
杨和祥 任省民族艺术研究院院长;
戴宗品 任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免去省博物馆副馆长职务;
张桂芬 任云南文化艺术中心主任;
范 舟 省文物总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省文物总店有限公司工作);
王水乔 免去省图书馆馆长职务;
肖贵中 免去省文化馆馆长职务;
马云华 免去省民族艺术研究院院长职务;
李炳南 免去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王 昆 免去省文物总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退休。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 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 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省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省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 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 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三)负责全省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 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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