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利用道路监控对部分路段违法停车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0年7月1日。

二、抓拍路段

1、永安路(上西关街至柳根街路段);

2、顺城路(上西关街至曙光街路段);

3、康宁路(曙光街至双林大道路段);

4、柳根街(永安路顺城路路段);

5、上西关街(永安路至顺城路路段);

6、中都街(顺城路至永安路路段);

7、中都街(顺城路至郑孝燮路段);

8、城南路(曙光街至双林大道路段);

9、凤仪南街(顺城路至郑孝燮路段)。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来自 平遥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