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第四个“贵州生态日”到来之际,县委书记、乌江(德江段)县级河长商友江到乌江河(德江段)开展巡河工作和增殖放流活动。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持续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水环境。县委常委、桶井乡党委书记吴飞参加。
商友江在桶井乡主持召开座谈会
当天,商友江首先来到乌江共和港口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与干部群众现场向乌江河投放鱼苗,随后乘船沿乌江河共和至桶井段,实地巡查涉河非法建设、非法围河、非法采砂、非法养殖,以及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河流断面水质和“清四乱”整治等情况,并在桶井乡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乡村两级河长履职情况汇报,围绕乌江河管理保护与大家进行交流。
商友江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推进长江、黄河等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乌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保护好乌江母亲河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的具体举措,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乌江母亲河,持续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水生态。
商友江在乌江河巡河
商友江强调,要全流域管理,深入推进全县所有河流保护,通过管住小溪小河,保护大江大河。要全天候管理,常态化加强乱倒垃圾、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监管,定期打捞漂浮物,切实维护河流水质和生态。要全方位管理,充分发挥县、乡、村、组、户联动作用,抓实河流岸线保护,大力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乱砍滥伐行为,着力规范养殖区建设和放牧管理,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要全责任管理,深入推进河长制责任落实,积极发动全民参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考核奖惩,确保河流保护取得实效。
县委办、县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德江分局有关负责同志,稳坪镇、共和镇、长堡镇、潮砥镇、桶井乡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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