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集城管】违规占道投放共享电单车,查!

城管执法队巡查发现,近日在怀集县城区各主街道、内街内巷穿梭着“××出行”共享电单车。单车使用者既没有戴头盔,又将电单车乱停乱放,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规范市容秩序,消除安全隐患,6月17日怀集县城管局依法依规立案调查,对城区内19台“××出行”共享电单车进行了暂扣,并通知经营者协助调查。

经查实,这批“××出行”共享电单车的经营者,在没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共享电单车投放在城区各主街道并占道经营。而且,电单车投放企业没有主动履行起主体责任,疏于监管,乱停乱放,既影响市容秩序,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及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怀集县城管局依法对“××出行”共享电单车投放企业处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怀集县城管局将加强执法力度,密切关注城区内没经批准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单车。一经发现,立即依法严肃查处。

▍ 来源:怀集人民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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