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文件精神,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加强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工作。我院已建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经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和自治区临床检验中心审核,获准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已正常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为方便群众,从6月22日起开展面向社会的核酸检测服务,现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检测人群:

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凡2020年5月30日起从北京市返桂来桂人员,均应进行核酸检测。

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二、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检测人群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个人体检

单位体检

容县人民医院9号楼1楼,即西门旁边(城南街-桂南路红绿灯往汽车总站约100米)

工作日的上午8:30~10:30(周未和节假日除外)

门急诊发热病人

发热门诊

全天

住院病人及陪人

住院病房

每天上午

三、检测费用:160元/例次。我院已开通微信支付。

四、检测结果反馈:

1.自助打印:采样后次日凭条码到自助机打印;

五、其他说明:

1.前往检测点的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扫码进入;

2.携带身份证;

3.10人以上的集体检测请提前预约。

电话:0775-5333120(体检站)

5337684(医务部)

容县人民医院

2020年6月19日

图一:工作人员通道

(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通道,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图二:生物安全柜

图三:实验室通道

(核酸检测实验室规范的通道,人员、物流、空气流向有严格的要求)

图四:实验人员在进行检测工作

图五:核酸检测采样点位置

来源:容县人民医院

编辑:钟金儒

审核:大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