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文件精神,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加强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工作。我院已建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经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和自治区临床检验中心审核,获准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已正常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为方便群众,从6月22日起开展面向社会的核酸检测服务,现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检测人群:
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凡2020年5月30日起从北京市返桂来桂人员,均应进行核酸检测。
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二、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检测人群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个人体检
单位体检
容县人民医院9号楼1楼,即西门旁边(城南街-桂南路红绿灯往汽车总站约100米)
工作日的上午8:30~10:30(周未和节假日除外)
门急诊发热病人
发热门诊
全天
住院病人及陪人
住院病房
每天上午
三、检测费用:160元/例次。我院已开通微信支付。
四、检测结果反馈:
1.自助打印:采样后次日凭条码到自助机打印;
五、其他说明:
1.前往检测点的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扫码进入;
2.携带身份证;
3.10人以上的集体检测请提前预约。
电话:0775-5333120(体检站)
5337684(医务部)
2020年6月19日
图一:工作人员通道
(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通道,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图二:生物安全柜
图三:实验室通道
(核酸检测实验室规范的通道,人员、物流、空气流向有严格的要求)
图四:实验人员在进行检测工作
图五:核酸检测采样点位置
来源:容县人民医院
编辑:钟金儒
审核:大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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