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为及时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6月16日至18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了3起涉恶犯罪案件。这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院首次从看守所提押被告人到法院接受审判,是对法院执法能力的一次特殊考验。

图为庭审现场 版权归属原作者

6月16日审理:被告人伍某波为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伙同他人以言语威胁、辱骂、阻工等软暴力方式敲诈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其同伙唐某等人已于2019年被判处刑罚)

图为庭审当天现场 版权归属原作者

6月17日审理:被告人夏某华纠集夏某进等5人形成宗族恶势力,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威胁、利诱村民常年阻止一碎石厂正常生产经营,并敲诈该碎石厂财物,数额巨大,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另夏某华等3人还涉嫌犯包庇罪,夏某华等2人涉嫌犯盗窃罪。

6月17日审理:被告人唐某英等8人采取堵门、堵路、禁止渣土车通行、不准挖机作业等方式阻挠一房地产项目正常施工,多次违规进京上访,向接访干部索要财物,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唐某英等5人还在大祥区政府大门挂横幅、敲铜锣,阻止工作人员正常进出,严重破坏大祥区委、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致当天正在召开的扫黑除恶推进会被迫中断,涉嫌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该3起刑事案件中的15名被告人均被羁押在邵阳市看守所,因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特殊期间,为保障庭审的顺利开展,大祥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全程协调、指挥。

刑庭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及湖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公安监所依法保障涉众类犯罪案件提押开庭工作指引》的要求,制作庭审预案,明确庭审当日工作人员岗位及职责安排。6月18日晚7点10分,第3起涉恶案件庭审顺利结束,该3起刑事案件将于6月底前择期集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