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研究了2019年超过2000条律所、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只有两条岗位要求写了“博士学历优先”,而且也仅仅是“优先”,并没有被列为硬性要求。

法学博士这么没有市场吗?

近年来,律师行业对于学历资质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在红圈所、精品所等竞争力强劲的律所体现得尤为明显,五院四系本硕、美国“T14”J.D.、各种小语种专业…… 但是纵览各色优质岗位的招聘信息,几乎看不见有“法学博士研究生”这样的要求,这是不是说明博士学历在律师行业并没有特别的竞争力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这样的现象原因几何?

上了二十多年学,还是要从头学起

律师是一个实践性非常强的行业,而我国的法学教育却恰恰长期与实务脱节而重理论,理论和实务的割裂使得所有进入律师行业的法学生都面临一个问题:无论自己的理论基础如何扎实,实务能力都是几近从零开始。这是木桶理论的简化版:对于大多数新人来说,理论基础或许决定了你的上限,但你的实务能力与这个“上限水平”相去甚远,在这个阶段,决定每个人发展水平的是大家相对短板的实务水平。

也就是说,博士生们最大的优势在进入律师行业的最初若干年是很难得到体现的,他们所具备的高人一筹的理论专业素养并不是律师行业最需要的。或许有人会说,那么多年以后,当大家都补足了短板,博士的“上限”不就体现出来了吗?然而,律师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行业,其他学历的律师执业多年后,经过高强度的执业打磨,对法律的理解普遍上了一个台阶,很多较高年级的律师学习能力很强,理论水平也是在不断提高的。

更现实的问题是,博士的研究方向通常是纵向深入,横向狭窄的,博士的理论水平高,一般也局限在某个小领域里面。而在一个律师的执业生涯里,能够做到自己的业务方向和理论上擅长的领域“无缝结合”的机会是可遇不可求的,博士在某一特定方面的专长有时反而会成为职业生涯发展的“笼子”。

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体系里,法学博士学位本来就主要是为培养学术人才服务的,进高校、做学术才是法学博士的常规选择。尽管国内各阶段的法学教育都存在与实务脱节的问题,但博士阶段是最明显的,或者说,这并不是博士教育存在的问题,因为法学博士教育原本就没有打算培养博士生在律所就业的竞争力。

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博士毕业生去向中,律所仅占5.13%,而超过30%的硕士毕业生去向为律所就业,形成鲜明对比

在拼身体的行业,年龄却不占优势

博士毕业生从事律师行业还要面临尴尬的年龄。虽然法学专业的博士生年龄并不比其他专业的大,但是律师行业的特点是执业年限越长,薪资和地位大体上随之稳步增长,这样一来法学博士并不会像其他专业(如计算机)的博士一样,初入行就有一个很高的起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读博带来的在“起点”上的提升,并不能抵过硕士研究生执业三到四年所积累下来的能力。

当你的同学朋友们,无论就读什么专业,大多数都已经在所在行业站稳脚跟,而奔三的你却还要从行业底层做起,拿着不高的薪水,干着繁琐重复的工作时,如何化解这种“被同龄人甩开”的焦虑和压力,如何在这样的境遇下处理诸如婚恋、赡养父母等“成年人”问题,是摆在初入律所的博士生面前的一道难题。

站在律所的角度,在聘用博士生时也会因此多加顾虑: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的薪酬能否满足博士的期待薪资?会不会眼高手低,不能踏实干好“打杂”的活儿?年近三十的博士,还能不能像二十出头的实习律师那样承受高强度的加班?

毕竟在一名律师的成长过程中,律所团队也是付出了培养成本的,如果硕士生和博士生同样能胜任一份实习律师的工作,而前者期待薪资更低、更有培养空间,那么硕士生反而更容易得到招聘者的青睐。